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铁钢产能增加空气质量影响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198
1.2交易中心项目编号:FC-ZC-20231118-01-01
1.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铁钢产能增加空气质量影响评估项目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60.00万元。
1.6采购需求: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拟将炼铁产能由现有504万吨/年增加至约700万吨/年,炼钢产能由现有465万吨/年增加至约800万吨/年,需评估钢铁产能扩容后对周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并为石横特钢大气环境管理、大气环境规划等工作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历天)。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依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进行投标备案(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
3.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3.4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4.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报价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q/011002/011002002/service_construction4.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3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3质疑与投诉
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3.1线上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3.3监督部门:肥城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3216534
6.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1256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地址: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 110 号
联系方式:0538-3367669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益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38-321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