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关于环湖控制工程十一标段-玲珑湾水环境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7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xdl2023-y-g-001-001号
预算金额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缪晶晶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娟0512-652004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3
公告正文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关于环湖控制工程十一标段-玲珑湾水环境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9 15:43:08 来源:苏州工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项目概况

环湖控制工程十一标段-玲珑湾水环境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2 13 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SZHXDL2023-Y-G-001-001

项目名称:环湖控制工程十一标段-玲珑湾水环境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圆整(小写700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北侧,近年来,受夏秋高温、风向及地形等影响,现状水域水体浑浊,夏天沿岸局部区域有蓝绿藻滋生,水体景观效果差。为提升玲珑湾水环境品质,保证三处生态塘无蓝藻滋生聚集,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玲珑湾水环境提升服务、玲珑湾运行维护服务。

治理目标:水域治理、水环境提升、配套水体隔离、点位强化、运行维护。

详细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合同履行期限:共计约39个月,具体实施计划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

1)不存在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等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1 19日至202301 31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人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人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021314:00(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尽快推进本项目,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相关通知。

2、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投标人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4.1、江苏政府采购网

4.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技术支持

7.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7.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测绘地理信息大楼南4

联系人:缪晶晶

联系方式:0512-67996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121206

联系方式: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娟、孙健 电   话:0512-6520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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