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cz2023-sx-g-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毛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丹萍0512-687083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学校关于2023年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一标段)的招标公告

2023年06月27日 18: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食堂食材材料费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学校
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01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开标室(6)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宇
项目联系电话18852991686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暂时无对应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宇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暂时无对应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12-68708379

项目概况

2023年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719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Z2023-SX-G-001-001

项目名称:2023年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一标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一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

最高限价:参照“同类货品当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报折扣率,折扣率≤100%。(定价当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示零售均价的食材,其价格结合中标人的报价、南环桥批发市场每日公示均价或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价格综合定价(每月将食材公示价格报给学校)。

一标段配送区域划分如下(其中人数为预估人数,最终以实际需求人数为准)

标段号

学校(幼儿园)名称

学生人数

教职工人数

一标段

漕湖学校

3700

330

采购需求:

)主要原材料供货质量要求:

1、大米、面粉。质量要求:大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一级,一年内新米;面粉必须符合GB/T 1355-2021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特一级,并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的肉质品。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3、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售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4、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等。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并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

5、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6、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 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标准、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7、调味品类(味精、酱油、干货、生粉、食品添加剂等)。质量要求:味精符合GB2720-2015标准;酱油符合GB 2717-2018标准;食用盐符合GB 5009.42-2016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GB 2719-2018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T 18187-2000标准;食品添加剂符合GB 10287-2012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8、食用油类(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等)。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符合GB 19641-201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一级,不提供转基因食用油。并提供进货商有效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9、家禽类。质量要求: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0、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1、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2、水果类。质量要求:按照甲方提出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包装等要求供应水果,保证水果光洁新鲜、无斑点、无畸形、无伤果、无烂果、无病虫害、无严重机械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

13、奶制品:食材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晰,须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标准。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合同履行期限:学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的服务单位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不提供的为无效标。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的被监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4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人(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0512-66605055(时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人(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5.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719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719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投标文件使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重新开标时间。

2.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有疑义的,应当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3.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投标人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人权益受损的除外。

5.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各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7.技术支持

7.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7.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

8.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9.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学校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广济北路东、繁华路南

联系人:毛宇

联系电话:0512-692200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王丹萍、权威、王勇

电话:0512-68708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萍

电话:0512-68708379

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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