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南沙湾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入海排污口论证)编制技术咨询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
金额
40.7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400ma51479r62306211079
预算金额40.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南沙湾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入海排污口论证)编制技术咨询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
2023-06-25
我单位于2023-07-03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珠海大横琴城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珠海大横琴城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南沙湾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入海排污口论证)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205-440400-04-01-233108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MA51479R62306211079
选取中介时间: 2023-07-03 09:00
服务金额: ¥407,750.00元
金额说明: 1、合同约定的项目咨询服务费进行总价包干,价税合计人民币肆拾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407,750.00),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为105,750.00元(含税)、入海排污口论证报告书编制费为302,000.00元(含税)。
2、上述费用已包括中标人完成合同项下所约定的全部咨询服务工作所发生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测量(测绘)费、取样费、试(实)验费、检测费、模拟计算费、环境监测费、报告编制费、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沟通协调费用、专家评审费用、报批费用、加班费、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招标人无须就合同项下的中标人服务向中标人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最终结算价以终审部门审定为准。终审部门(下同)是指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部门为终审部门,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终审部门。
4、若招标人累计已付款项超过终审部门审核的最终审定价的,超出部分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予以退还,逾期退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中选机构名称: 深圳市中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梅社区侨香路香雅园1、2、3、4栋3栋10C
中选金额: ¥407,750.00元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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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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