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11-1-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文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00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光伏建设容量为4.30251MWp。共分为19个子项目进行建设。以400伏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
圆沙小学建设规模约为 343.35kWp;
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长兴校区)建设规模约为 396.76kWp;
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竖河校区)建设规模约为 499.22kWp;
长兴实验小学建设装机容量建设规模约为 652.365kWp;
长兴中学建设规模约为 292.120kWp;
裕安中学建设规模约为 300.84kWp;
裕安小学建设规模约为 263.78kWp;
江帆幼儿园建设规模约为 76.845kWp;
民本中学建设规模约为 345.53kWp;
港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6.275 kWp;
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10.09 kWp;
三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13.905 kWp;
绿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4.64 kWp;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7.91 kWp;
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16.085 kWp;
陈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0.28 kWp;
东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67.315 kWp;
堡镇市民建设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83.06kWp;
堡镇管委会建设规模约为 22.14kWp。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
2.5 计划工期: 自监理下达开工通知载明日期起2个月内全容量并网,1个月试运行。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屋顶载荷校验、初步设计;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组件甲供)、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包含屋面加固、防水、除锈及防腐等)、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防雷接地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手续办理和协调(接入方案、接入批复意见、申领计量表计和流变压变、并网申请、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如需开展的送出工程新建或改造等)内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总结报告、档案组卷及其他服务等内容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15兆瓦(或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同等要求的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15兆瓦以上(或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若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具有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设计单位须具有满足要求的设计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5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否则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视为无效)。
3.2.4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2.5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质量目标
分部分项合格率 100%,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 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 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7.6风险告知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华能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郑文锋
电 话:18939916897
电子邮件:wenfeng059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5
电子邮件:p_do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00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光伏建设容量为4.30251MWp。共分为19个子项目进行建设。以400伏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
圆沙小学建设规模约为 343.35kWp;
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长兴校区)建设规模约为 396.76kWp;
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竖河校区)建设规模约为 499.22kWp;
长兴实验小学建设装机容量建设规模约为 652.365kWp;
长兴中学建设规模约为 292.120kWp;
裕安中学建设规模约为 300.84kWp;
裕安小学建设规模约为 263.78kWp;
江帆幼儿园建设规模约为 76.845kWp;
民本中学建设规模约为 345.53kWp;
港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6.275 kWp;
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10.09 kWp;
三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13.905 kWp;
绿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4.64 kWp;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7.91 kWp;
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16.085 kWp;
陈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00.28 kWp;
东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67.315 kWp;
堡镇市民建设中心建设规模约为 183.06kWp;
堡镇管委会建设规模约为 22.14kWp。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
2.5 计划工期: 自监理下达开工通知载明日期起2个月内全容量并网,1个月试运行。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屋顶载荷校验、初步设计;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组件甲供)、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包含屋面加固、防水、除锈及防腐等)、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防雷接地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手续办理和协调(接入方案、接入批复意见、申领计量表计和流变压变、并网申请、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如需开展的送出工程新建或改造等)内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总结报告、档案组卷及其他服务等内容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15兆瓦(或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同等要求的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15兆瓦以上(或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若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具有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设计单位须具有满足要求的设计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5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否则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视为无效)。
3.2.4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2.5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能(上海)清能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质量目标
分部分项合格率 100%,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 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 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7.6风险告知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华能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郑文锋
电 话:18939916897
电子邮件:wenfeng059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5
电子邮件:p_do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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