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BB2023SQGCZ2511
二、项目名称:蚌埠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EPC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区姜顾路以南,迎河路以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蚌埠高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山路1799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八、项目内容、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控制价
1.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4栋(其中3栋续建)、综合楼(续建)、倒班宿舍、变电站(续建)等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姜顾路南、迎河路西。项目占地面积约182916.98平方米(274.37亩),建筑面积约1285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4栋(其中 3 栋续建)、综合楼(续建)、倒班宿舍、变电站(续建)等相关配套设施。
3.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4.实施时间:2024年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蚌高经项[2023]353号
6.投资概算:23065.39万元
7.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为20311.78万元
九、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
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③任一要求均可,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
1)设计: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施工: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 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则须提供由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余证明文件均不认可;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图审合格证或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人员、奖项均以牵头人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姜顾路南、迎河路西。项目占地面积约182916.98平方米(274.37亩),建筑面积约1285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 4 栋(其中 3 栋续建)、综合楼(续建)、倒班宿舍、变电站(续建)等相关配套设施)。
十二、标段数: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2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3年12月29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一般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BB2023SQGCZ251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 “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高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山路1799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王雪莹
电 话:0552-412721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 江宝珠、许文峰
电 话:0552-2076129、0552-2042359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 户: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732
0天1小时49分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