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慧城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铝合金门窗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89.0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10049001
预算金额2089.0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371-65585907
中标公司林州振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89.01万元
中标联系人石卫军
公告正文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慧城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铝合金门窗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3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慧城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铝合金门窗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10049001)于2021年09月02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林州振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宏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鑫途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20890158.860

21016394.790

20911176.730

项目负责人

石卫军

李小伟

潘琨琪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天)

120

120

120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此项内容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无此项内容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资格能力条件
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加工生产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须具有铝合金门窗生产基地(至少提供生产基地自有或租赁证明)。 3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备注: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包括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之间如果存在以上关系,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响应情况
1 林州振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河南宏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郑州鑫途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林州振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5.00 5.00 4.30 4.00 4.30
2 河南宏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50 3.50 3.40 3.50 4.30
3 郑州鑫途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3.50 2.50 3.60 3.40 3.90
4 郑州坤庭门窗有限公司 4.00 2.50 3.40 3.60 3.80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林州振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45.00 42.00 40.50 44.00 42.90
2 河南宏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5.00 34.00 35.10 40.30 41.75
3 郑州鑫途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33.50 27.50 34.30 35.70 41.40
4 郑州坤庭门窗有限公司 31.00 27.50 32.60 34.40 41.38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林州振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42.49 89.89
2 河南宏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1.89 82.76
3 郑州鑫途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42.39 80.25
4 郑州坤庭门窗有限公司 42.04 78.88

八、评标委员会名单:陈灵敏、管宗甫、孟彦、孙海娜、武桂芝

九、公示时间:2021年09月04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

十、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 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65585907

2021年09月03日

评标监控相关信息公示

豫工程20210049001001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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