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昌市伍家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联村安置小区)一期商业及公建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8.6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靖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亚文0717-6481260
中标公司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48.65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旭
公告正文

标段(包)编号:WJGJS0162-202101-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伍家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联村安置小区)一期商业及公建配电工程于2021年3月1日在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3月24日9时0分在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奇润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鹏发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6580.62(元)491439.49(元)493597.66(元)
质量目标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 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招标人使用。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招标人使用。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招标人使用。
履约期限(天)60 日历天60日历天6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D25149447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资质 5-6-40467-201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D342136928/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资质 5-4-01092-2019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D342037357/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资质 5-4-00366-2009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川)JZ安许证字【2006】000269(鄂)JZ安许证字【2018】027304(鄂)JZ安许证字【2015】010782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黄旭,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251161712715川建安B(2017)0005491吕阳,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242171886508周伟,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鄂242090912378
技术负责人张小红,职称证,川水中[2009]150号袁世富 ,职称证,E0012014300431胡昌荣,职称证,E002014303243
施工员江金友,岗位证,51171010002431陈军,岗位证,0422110300050000032龙行成,岗位证,42171030600212
安全员何伍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川建安C(2018)0037354刘伟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鄂建安C2(2018)0 016983王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鄂建安C3(2019)0001277
质检员袁小波,岗位证,51181060100093王健,岗位证,0422110800071000020胡会蓉,岗位证,42171030600140
业绩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
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左贡县旺达镇牦牛短期育肥基地项目二标段(室外配电工程)247.1650黄旭
恩施市咸丰县2018年新增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415.73黄旭
湖北奇润建设有限公司龙泉柏临河(夷陵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270吕阳
东都国际B区配电工程611.6张言华
湖北鹏发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亚行贷款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10kV配电工程 108.8 周伟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1年3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一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审查阶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10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10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经评审,湖南恒鑫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536695.89元,其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上限价(B1)534282.35元,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投标,经济标评审不通过,其余9家投标单位报价均在有效范围内。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奇润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鹏发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张靖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高亚文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17时30分至2021年3月29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560549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481260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683042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355580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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