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应急管理公益宣传片新媒体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扩大应急管理宣传的宣传面,芜湖市应急管理局拟采购芜湖市应急管理公益宣传片新媒体宣传项目,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应急管理公益宣传片新媒体宣传项目
(二)项目单位: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三)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分为4包,总预算26.8万元,通过新潮电梯电子屏、淘屏电梯电子屏、喜屏电梯电子屏、天蓝电梯电子屏等电梯电子屏,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公益内容。
1.项目1包(新潮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包含我市主城区居民住宅、购物中心、政府写字楼、商用写字楼等不少于3种类型、多区划分布、人流密集场所且点位数量不少于500个。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其中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75000元。
2.项目2包(淘屏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包含我市主城区居民住宅、购物中心、政府写字楼、商用写字楼等不少于3种类型、多区划分布、人流密集场所且点位数量不少于450个;在星隆国际广场、苏宁广场、八佰伴广场、银泰城广场等4个户外大屏播放应急管理短视频,累计播放不少于30天(八佰伴广场不少于20天)。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电梯电子屏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
户外大屏服务期30天(八佰伴广场20天),星隆国际广场、苏宁广场、银泰城广场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150次(八佰伴广场不少于20次),星隆国际广场、苏宁广场、银泰城广场每个点位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75次,八佰伴广场20次。
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110000元。
3.项目3包(喜屏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包含我市主城区居民住宅、购物中心、政府写字楼、商用写字楼等不少于3种类型、多区划分布、人流密集场所且点位数量不少于400个。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其中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65000元。
4.项目4包(天蓝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主要分布在皖江财富广场区域且点位数量不少于66个。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其中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18000元。
(四)其他内容合同约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相同或相关服务类型,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皖江财富广场A3座4楼416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应将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现场递交至报名地点。到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三、中标方式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如出现相同报价以抽签方式决定。投标不足3家的按流标处理,待调整方案后重新招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投标截止后一周内组织开标。
地点: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四楼市应急管理局3号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雨辰
联系电话:3806387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电梯电子屏宣传项目合同内容对比明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应急管理公益宣传片新媒体宣传项目
(二)项目单位: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三)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分为4包,总预算26.8万元,通过新潮电梯电子屏、淘屏电梯电子屏、喜屏电梯电子屏、天蓝电梯电子屏等电梯电子屏,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公益内容。
1.项目1包(新潮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包含我市主城区居民住宅、购物中心、政府写字楼、商用写字楼等不少于3种类型、多区划分布、人流密集场所且点位数量不少于500个。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其中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75000元。
2.项目2包(淘屏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包含我市主城区居民住宅、购物中心、政府写字楼、商用写字楼等不少于3种类型、多区划分布、人流密集场所且点位数量不少于450个;在星隆国际广场、苏宁广场、八佰伴广场、银泰城广场等4个户外大屏播放应急管理短视频,累计播放不少于30天(八佰伴广场不少于20天)。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电梯电子屏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
户外大屏服务期30天(八佰伴广场20天),星隆国际广场、苏宁广场、银泰城广场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150次(八佰伴广场不少于20次),星隆国际广场、苏宁广场、银泰城广场每个点位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75次,八佰伴广场20次。
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110000元。
3.项目3包(喜屏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包含我市主城区居民住宅、购物中心、政府写字楼、商用写字楼等不少于3种类型、多区划分布、人流密集场所且点位数量不少于400个。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其中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65000元。
4.项目4包(天蓝电梯电子屏)
(1)发布公益宣传视频,点位要求主要分布在皖江财富广场区域且点位数量不少于66个。
(2)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汛期、“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及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公益宣传频次。
(3)播放视频时长为15秒,服务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播放频次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240次,其中人流密集时段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视频或者文字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或者审核,中标单位根据要求简单剪辑或制作,剪辑或制作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应在收到视频或者文字材料后5日内完成剪辑或制作。
(4)每部视频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播放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播放数据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的播放情况应接受项目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视频播放后提供播放时间和频次等数据信息报告。
(5)预算资金:18000元。
(四)其他内容合同约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相同或相关服务类型,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皖江财富广场A3座4楼416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应将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现场递交至报名地点。到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三、中标方式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如出现相同报价以抽签方式决定。投标不足3家的按流标处理,待调整方案后重新招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投标截止后一周内组织开标。
地点: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四楼市应急管理局3号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雨辰
联系电话:3806387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电梯电子屏宣传项目合同内容对比明细
序号 | 企业名称 | 播放天数 | 电梯电子屏点位 | 播放次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2023 | 2024 | 2023 | 2024 | 2023 | 2024 | 2023 | 2024 | |||
1 | 梯视 | 240天 | 全年 | 500 | 500 | 240次 | 240次 | 7 | 7 | |
2 | 淘屏 | 240天 | 全年 | 450 | 450 | 240次 | 240次 | 7 | 10 | 增加星隆国际广场、苏宁广场、银泰城广场3处电子大屏,全年累计播放30天,每个点位每天播放不少于150次。 |
3 | 钜龙 | 240天 | 全年 | 400 | 400 | 240次 | 240次 | 6 | 6 | |
4 | 天蓝 | 240天 | 全年 | 40 | 66 | 240次 | 240次 | 1 | 1.8 | |
5 | 沸点 | 200天 | 全年 | 751 | 751 | 18次 | 20次 | 7.5 | 13.5 | 轨道交通视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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