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尚金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体二局+上海13-101+破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分包工程地点:上海市闵行区。
2.分包工程概况:凿除、吊运出坑、桩头钢筋笼调整、外弃、清理(包含预埋件)脚手架搭拆及钢管材料、人工凿毛、基面清理、砼渣清扫、水平水钻探孔机具及材料,支架安拆、钻孔、可拆墙破除、防火门安装、事后拆除恢复、路面混凝土凿除、场地清理等完成本项工程的所有工作。
3. 计划工期:/个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及各工点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甲方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出合理工期节点,并向乙方下达书面通知。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进度的落实。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甲方工期完成相应阶段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且由乙方承担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工期顺延。
4.工程说明:本工程采取上海市住建委、上海申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行业规范及标准,并须符合建设单位与我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约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分包工程对应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实施分包工程必要的资源。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101标项目经理部。
3.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分包准入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10:00
五、开标地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101标项目经理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金雍,电话:1590257039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要求及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禁止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分包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上报中铁二局注销准入证、纳入中铁二局及中国中铁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三、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要对影响报价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自行查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竞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单价分析表;
3.近三年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4.企业法人代表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专业分包人员证照规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务分包人员证照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竞标文件则不需该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竞标文件则不需该项)。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2.投标单位应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注明为“正本”,其余两份标明为“副本”。正本与副本应一致。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加印,封皮上注明“项目办公驻地和封浜风井驻地及施工场地临建施工分包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整本竞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
5.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6.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所需费用自理。
7.竞标文件提交地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101标项目经理部
8.竞标文件提交联系人:尚金雍,联系电话:15902570391,邮箱:450568134@qq.com
9.竞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1081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经评委会审定视为作废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的;
3.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不得明显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明显低于该项目的成本价;
3.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招标资料,对施工中会发生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临时设施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险费、风险费、规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4. 因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不一致,评标时均以不含税报价为准。但在合同签订时,将依据中标人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确定增值税税率,签订含税合同。
八、竞标价格
1.竞标价格应为完成本工程和施工过程中维护本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所需的全部费用。它还包括合同所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2.竞标人应按邀请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必须对应填报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竞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均已包括了道路破除,新建道路,围挡安拆,主材采购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4.竞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本次竞标邀请书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为暂定量,不作为支付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九、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及原则
1.投标文件采用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的,该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处理;
2.依据价格确定备选单位。原则上以有效最低价作为第一备选单位。
3.邀请人劳务分包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2天内,邀请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履约保证金
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中标的竞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若中标人未按照承诺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邀请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将该竞标人列入不诚信的竞标人黑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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