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移动终端平台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吴天华 | ||
行政区域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1日 22: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至2022年01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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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交易公告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1月28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1开标室(延吉) | ||
预算金额 | ¥146.989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3-2908793 | ||
采购单位 | 吴天华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池路33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43922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边州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3-2908793 |
延吉市人民法院移动终端平台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移动终端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jlzczb@1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C-22001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0117]-0024号
项目名称:移动终端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9896万元
采购需求:其他通信设备(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为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lzczb@126.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将标书款汇到指定账户后,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指定的联系信箱。(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锁完成登陆,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陆入口登陆填写,网址(http://ybggzy.com/)。)
地点: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2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2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www.jl.gov.cn/ggzy)、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延吉市天池路3343号
联系方式:朴龙贺 0433-258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长白路28号
联系方式:张红艳 0433-2908793、2908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朴龙贺
电 话:0433-2586358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