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荣昌猪稳产保供基地新装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金额
65.4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老师023-465555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谛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荣昌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荣昌猪稳产保供基地新装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数量
(名)
备注
1
荣昌猪稳产保供基地新装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654,150.85
12,000.00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20  日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0  日北京时间 9 时 30 分
(七)磋商时间: 2024年  8 月  20 日北京时间 9  时 30 分
(八)磋商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 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1.2万元(壹万贰仟元整)。
3.保函/保单有效性:
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方式二: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猪稳产保供基地新装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保证金”(备注可简写)
2、保证金退还方式
2.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219822
注:①供应商须带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转账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开标现场。
②保证金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九)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荣昌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1890838122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大厦10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23-46555531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海棠大道101号
九、保证金信息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昌州支行
银行账号:311717010400167490000000071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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