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东新区“政务智能办”平台及特色服务能力项目软件开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78.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115000241209154857-15180176
预算金额878.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林忆南021-685426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浦东新区“政务智能办”平台及特色服务能力项目软件开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浦东新区“政务智能办”平台及特色服务能力项目软件开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浦东新区“政务智能办”平台及特色服务能力项目软件开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41209154857-15180176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政务智能办”平台及特色服务能力项目软件开发

    预算编号:1525-00000515

    预算金额(元):8784000元国库资金:8784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87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新区“政务智能办”平台及特色服务能力项目软件开发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78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应用软件开发、政务智能办事项配置及密码服务采购。1.应用软件开发:包括政务智能办、智能在线服务、远程视频帮办、后台管理系统、系统对接、密码应用开发。2.政务智能办事项配置:完成涉及 14 个委办局,181个大项,649个小项。3.密码服务采购:包含智能密码钥匙、浏览器密码模块、个人证书、SSL 域名证书等密码服务采购。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784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浦东新区“政务智能办”平台及特色服务能力项目软件开发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街道合欢路2号。采购预算金额:8784000.00元(国库资金:8784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8784000.00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内,可自报不多于300天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民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

    联系方式:021-20585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附件信息:

  • 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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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2-19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公告源URL:
  • 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2LrHYYD4DzvZIPxY7pYCUQ==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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