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靖玉琴133581304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涵综合检查服务项目QJ-1、QJ-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涵综合检查服务项目 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涵综合检查服务项目QJ-1、Q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涵综合检查服务项目是对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365座及其他计划接养桥梁进行综合养护检查,为后续桥梁的养护决策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以有效利用养护资金,保障扬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的有效运行。目前,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桥梁共计365座,总延米数为58368.39延米,其中特大桥8座,总延米数为18060.91延米,大桥71座,总延米数为28924.16延米,中小桥286座,总延米数为11383.32延米;涵洞(箱涵)410座;计划移交接养的桥涵依据普通国省道网调整及移交接养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检查桥梁以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达通知为准。
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不仅限此):
(1)经常检查:2024-2025年每季度(其中第二季度经常检查和桥涵定检结合,纳入桥涵定检工作内容)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开展经常性检查,两年共开展6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桥面设施、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等的技术状况(基本情况,外观质量、缺损和病害情况等)进行检查,出具经常检查报告和养护维修建议方案,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同时,对各分中心及桥梁养护单位形成的经常检查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相关建议。每季度末完成经常检查外业检查,次季度首月完成所有内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经常检查报告,并通过业主(业主代表)审核。
(2)定期检查:2024年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涵洞(箱涵)开展定检检查,2025年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大桥、特大桥开展定检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技术状况评定(对于系杆拱桥需进行索力测试,且必要时抽检锚头、索体打开检查),对桥涵病害成因和发展进行分析,提出养护建议或特殊检查的要求,重点针对已实施维修加固的桥梁进行检查,评估桥梁维修加固成效,合理编制桥梁养护科学决策报告和养护计划,及时核对、更新中国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确保CBMS系统数据的完整度和准确性。2)结合桥型、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等以及委托人的要求完成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控制检测,开展2024年控制性测量前,需对桥梁已有永久观测点进行复核,确保观测点完整、准确。如遇新接养桥涵,需按照规范增设永久观测点。3)根据《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及省、市相关要求,针对国评重点桥梁,梳理、完善桥梁养护管理基础资料,建立完善管养资料体系,对梁养护手册进行修编,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桥梁迎国评工作。
每年6月底前完成定检(包含控制测量)所有内外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涵洞定期检查报告,并通过业主(业主代表)审核。
(3)特殊检查:2024年-2025年对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构件损伤原因及程度的桥梁; 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需要判明水中基础技术状况的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火灾、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异常情况影响造成损伤的桥梁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展特殊检查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具体检测任务及计划安排以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达的通知为准。
(4)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2024-2025年对G233宝射河大桥等10座已建成结构健康检测系统的桥梁,开展桥梁结构健康监测运维分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人工现场检查桥梁、系统运营及维护(场端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结构变形监测、交通荷载监测运营维护、监测中心数据管理系统运营维护等)、监测数据的处理、系统预警及响应,及时出具运行简报和运维分析报告,运行简报按照日、周、月周期进行编制,运维分析报告应按照季度、年度周期进行编制,在特殊事件发生后提供专项分析报告,轻量化监测系统项目可按照区域出具报告。并结合桥梁养护的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特殊检查数据,提出管养建议。
每季度末完结合经常检查或定期检查完成人工现场检查工作,次季度首月完成所有内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运维分析报告,并通过业主(业主代表)审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两个标段,标段号为QJ-1和QJ-2标段
QJ-1标段为:宝应、高邮区域内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165座桥梁,总延米数为28525.7延米,其中特大桥4座,总延米数为12962.26延米,大桥26座,总延米数为10346.91延米,中小桥135座,总延米数为5216.53延米;涵洞(箱涵)276座。
QJ-2标段为:江都、仪征、邗江、广陵区域内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200座桥,总延米数为29842.69延米,其中特大桥4座,总延米数为5098.65延米,大桥45座,总延米数为18577.25延米,中小桥151座,总延米数为6166.79延米;涵洞(箱涵)134座。
2.3计划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国省道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国省道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显示的任职结束时间、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国省道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显示的任职结束时间、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1.4信誉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含C暂定)及以上级别。(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信息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从业单位(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以省厅公布为准,下同);
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7本次项目的评、定标顺序为:QJ-1→QJ-2;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预约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58130411
邮编:225200
邮箱:2392690895@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18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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