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十八局徐州安置房、二十三局盐城大洋湾新城、二十四局杭州西站枢纽站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钢筋、水泥、柴油联合采购招标
金额
244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21-01
预算金额244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剑1599626931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9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十八局徐州安置房、二十三局盐城大洋湾新城、二十四局杭州西站枢纽站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

钢筋、水泥、柴油联合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21-01

1. 招标条件

1.1 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项目采购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项目部。业主:徐州新盛绿源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徐铜行审投建【2020】1009 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1.2 盐城市大洋湾新城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洋湾新城项目经理部业主:盐城水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关于同意大洋湾新城项目变更的批复》盐行审投资[2020]34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价拨款

1.3 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采购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项目部业主: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杭发改审【2020】7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1.4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项目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总用地面积 101.7 亩,项目分为 A、B 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 17.4 万㎡(以最终施工图为准)。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包含道路、给排水、消防、室外管网、景观绿化、路灯照明、围墙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0.12.02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08.14本批物资需求截止日期:2021.10.12

盐城市大洋湾新城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及配套公建建筑,该项目总投资约24.4亿元,用地面积为19760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约522470.9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暂约355691.98平方米,地下部分暂约166779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设施。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亭湖区南洋镇利民村境内,位于盐城市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新界河以东、新洋港以北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大洋湾新城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660天,供货时间暂定2021年3月-10月。

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工程为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包括仓兴街、杭韵西路、画水大道、龙舟路、钱神大街共5条道路工程,4座地面小桥工程,其中包含: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等配套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0-11-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7-1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SHJC-2021-01-GC01、SHJC-2021-01-GC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SHJC-2021-01-GC02、SHJC-2021-01-GC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应业主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品牌应为永钢、鞍钢、沙钢、马钢、莱钢

SHJC-2021-01-GC05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SHJC-2021-01-SN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SHJC-2021-01-CY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 30 分,下午13 30 分至16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资料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邮箱82661098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CC-SHJC-2021-0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投标申请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件3);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2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本次招标独立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826610988@qq.com

购买招标文件及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号: 30205988001739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在投标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所用的电子邮箱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结束我中心将标书发票快递至开票信息表中所填收件地址;若是电子发票,发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所填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模式。

6.1.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09整,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6.1.2.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826610988@qq.com

7.开标

7.1 时间:2021年1月29日1000分。

7.2 地点:瞩目”软件视频会议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14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大刘村

联系人:黄金

联系方式:15579976267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洋湾新城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亭湖区南阳镇利民村新洋港以北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洋湾新城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周龙

联系方式:15395012898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

联系人:刘振峰

联系方式:15757257073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3楼309室

人:陆剑

话:15996269311

监督电话:010-51881731

箱:826610988@qq.com

202119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钢筋

SHJC-2021-01-GC01

6327

中铁十八局集团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项目部

1000

10

2

钢筋

SHJC-2021-01-GC02

4220

中铁十八局集团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安置房四期项目部

1000

10

3

钢筋(含T63)

SHJC-2021-01-GC03

19127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洋湾新城项目经理部

1500

15

4

钢筋(含T63)

SHJC-2021-01-GC04

12228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洋湾新城项目经理部

1000

10

5

钢筋

SHJC-2021-01-GC05

3108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项目部

500

5

6

水泥

SHJC-2021-01-SN

10425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项目部

500

5

7

柴油

SHJC-2021-01-CY

87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杭州西站枢纽站南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及疏解通道项目Ⅱ标段项目部

1000

10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2 投标人参会须知

一、投标文件递交

1 本次采购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模式。

1.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09整,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1.2.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826610988@qq.com

1.3.递交内容:

1)投标文件电子版;

2)投标函签章扫描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1.4.电子邮件命名要求:

“投标人全称+SHJC-2021-01+所投所有包件号

1.5.递交要求:

1)递交文件均为PDF格式盖章签字有效文件;

2)递交文件需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投标人全称+该包件包件号

3)文件夹需压缩为zip格式,压缩文件命名与文件夹一致,并在压缩时对文件进行加密(参考下图),请妥善保管解压密码,开标当天由投标人现场提供密码解压,公开投标报价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4)一包一压缩。

2、参会方式

2.1.此次开标会议为远程视频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瞩目(https:/zhumu.com/)客户端,手机app或电脑端均可;

2.2.安装后请注册瞩目账号,将账号名称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一台设备进入会议室;

2.3.投标人参会人员须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3、注意事项

3.1.本次开标“会议号”187-738-833,请参会人员在2021年1月29日930前进入视频会场,10:00会议开始后锁定会场,请勿随意离开。

3.2.进入会场后,请打开视频,保持麦克静音,需要发言时,自主打开麦克,发言过后需要自行关闭麦克。

3.3.加入会议时,须按照命名规则“单位简称+姓名”设定名称。

3.4.开标会议结束后,所有投标人请自行离开当前会议室。


附件3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本表请提供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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