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同辉工艺品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 | 20230015557 |
项目名称 | 东莞同辉工艺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雅堤南一路105号1号楼3楼、8楼和2号楼7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同辉工艺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莞同辉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雅堤南一路105号1号楼3楼、8楼和2号楼7楼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810m2,建筑面积421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1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水帘柜废水、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磨床用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研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混料、碎料、打磨、磨床工序粉尘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拟将注塑、移印、烘干、点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拟将喷漆、彩绘、晾干、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以上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帘柜+水喷淋+脱水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塑胶次品及其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含油金属碎屑及边角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废活性炭、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废抹布、废油墨桶、含油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UV灯管、漆渣、废油漆桶、废胶水桶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处理后,可实现边界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3-08-07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83433755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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