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一米厂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gyzn20230601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23419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一米厂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配套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LYGYZN 20230601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米厂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配套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米厂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配套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一米厂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配套项目招标
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一米厂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配套项目招标
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4.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4.2投
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有效期内), 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提供近6个月
(2022年11月-2023年04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
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3.5投标人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大米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
绩。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并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
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价款、时
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08时00分到2023年06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会议室
本招标项目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9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标人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米厂加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生产车间建设、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新坝中路6号。
2.3交货期150 日历天(2023年12月16日前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交付条件),具
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6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提供近6
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04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
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
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大米生产设备采购及
安装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并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
61
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
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廿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投标企业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
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
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
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购买)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必须是
拟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由拟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B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材料。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
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
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 地
大厦西厅14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陶主任 联 系人:陈工
电 话: 13705131590 电 话:0518-823419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陶主任
电 话:137051315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β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yz96Z6Isoj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