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澄清通知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澄清通知1
递交时间:2024-06-05 12:37
递交时间:2024-06-05 12:37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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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现对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修改为: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表; (6)服务方案;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发布,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获取。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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