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108%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06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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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108%股权)
挂牌日期:2021-10-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065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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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108%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9.11 |
挂牌价格 | 11,600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10-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2021年5月财务报表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400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相关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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