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02、03、实验楼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J04-01地块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招标20220315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02、03、实验楼地块总承包工程
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02、03、实验楼地块总承包工程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负责人:王恩刚联系电话:13610800788
技术负责人:黄中锋联系电话:18020019529
招标时间:2023年 3 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三、投标费用
四、招标方式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六、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七、投标报价要求
八、工程计价、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
九、投标须知
十、开标须知
十一、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二、质量、安全要求
十三、附件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02、03、实验楼地块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
1.3 建设单位:上海昇澄置业有限公司
1.4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1.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招标人提供的以上数据应以施工图给出的数据为最终依据)。
1.6工程概况: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0万m2。
1.7现场条件:投标人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 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7、防疫要求
7.1关于劳务人员使用,国家及地方防疫工作结束前不得使用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劳务人员。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班组招用的劳务人员,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开具个人健康信息证明,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7.2入场务工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并及时向发包单位上报。劳务人员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劳务单位应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水、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红外测温仪等,满足日常供应。
7.3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必须按照项目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统一服从项目的所有防疫安排。
三、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网上集采分包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4.2 合同签订后,最终中标单位应缴纳3000元招标服务费。
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额的5%不低于5万不超高20万),交款单位名称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金额,交足履约保证金,凭银行汇款单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分公司财务部换开履约保证金收据。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由分包单位填写《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验收合格表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等资料,交项目审核,分公司各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退款手续。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退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退至交款单位银行账户,其他特殊退款要求分公司财务部不予受理。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3000~50000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六、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6.1招标范围:
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建筑、结构)、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含的二次结构、装饰、装修施工等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次结构砌筑、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撑的制作与安拆、钢筋工程的制作加工及安装、植筋、操作架工程的搭设与拆除、安全防护架体拆改、楼板和墙体预留洞封堵、墙地顶的装修、现场试验配合、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的清扫、施工场地及所属施工区域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以及公用施工道路的合理分摊的清扫);成品保护施工及与其他分包的配合工作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6.1.1本工程结构专业分包采用公开招标,拟选择/家结构队伍进行施工。中标单位要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对施工范围的划分,且不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
6.1.2分包单位负责所含全部二次结构及装饰装修施工的工作内容。
6.1.3施工范围
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建筑、结构)、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含全部二次结构、装饰、装修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二次结构砌筑(包括但不限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等,浇筑混凝土(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围堰、设备基础、砼挡水坎、地面混凝土回填找沟、构造柱(含抱框柱)、圈梁、过梁、压顶、砼防水台、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机电管井的封堵、零星混凝土填缝修补、其它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撑(包括但不限于构造柱(含抱框柱)、圈梁、过梁、砼防水台、机电管井的封堵、构造柱马牙槎与墙面的胶条粘贴、其它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支撑)、钢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混凝土围堰、构造柱(含抱框柱)、圈梁、过梁、排水沟、机电管井封堵、其它小型混凝土构件、楼地面、屋面全部钢筋加工、清运、卸车及绑扎)、架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临时架子、室内外洞口、楼梯临边防护架、室外施工电梯防护架及配合其他单位操作架子等);
(2)室内地面、楼面、顶棚、内墙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底层至面层等相关工序,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屋面找平层、屋面找坡、地面、各种专业分包的配合、与装修有关的由水电工程引起发生的挂网补槽、堵洞(含机电补槽费用)、现场试验配合;二次搬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等,穿墙螺杆封堵及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分包自行采购的材料,由分包承担复试检测等工作。
(3)施工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预埋件切割、安装、焊接和加固及设备基础转角护边角钢及其他构件除锈剂涂刷及与其他分包单位或分包专业的配合、不同施工段间的交叉作业及配合费用和机电、架体等预留洞口封堵、二次结构墙洞封堵、楼板吊洞封堵等费用(包工包料);亦不限于保证地下室集水坑、电梯坑抽水费用,所施工对所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含因交叉施工破坏造成的多次修补费用)、地下室及地上积水的清扫、甲方材料的保管费用、甲供材料的装卸费用、冬雨季施工措施费用、卫生间闭水检测(含闭水时门口封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随砌随拆、亦不限于外架维护及完成二次结构及装饰工程所需操作架、二次结构内架(架体材料由甲方提供,木跳板从甲方租赁)的搭设及拆改、施工的超高费、安全文明施工及其它措施费用,室外电梯架(室外电梯防护架、防护棚及马道、防护门等)包括施工工作中的拆改及维护由二次结构负责。所有与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工作,含责任区内的所有清理、清扫工作及精装工程的一次保洁,垃圾外运至垃圾池的保洁费用等及冬雨季降效。含临边围护费及现场施工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
(4)招标图纸为初设图纸,投标人需根据实际经验进行投标,实际施工图纸无明显结构、使用功能、层高、整体高度、外形变化,双方核定的单价将不再调整。
(5)在施工内容移交招标人及第三方分包单位之前的施工期间及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
(6)保险:劳务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7)不包括以下工作但由投标人配合:栏杆工程、防水工程(防水收头由投标人负责)、保温工程、人防工程、门窗工程(安装配合及后塞口由投标人负责)、外檐门窗工程及其他未提及但在本项目会发生的其他分包工程等。
(8)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6.2工期目标
6.2.1工期节点
按照甲方制定的经监理和业主代表批准的总进度计划,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时下达施工任务书组织施工。乙方必须确保无条件协助甲方实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要求的总工期和节点工期。
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罚款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按期开始施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部位,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3生活区设置
承包人按照标准间,标准间住满4人。水电限额使用,用水量按2吨/人.月,用电量按夏天540度/间宿舍.月,冬天120度/间宿舍.月计算,超出部分由分包人承担,超额部分电费:1.5元/度;水费:8元/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提供大食堂,不单独给分包单位提供小食堂。承包人冬季提供集中供暖,夏季提供空调。宿舍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详见项目临水、临电管理制度,水电表由投标人提供。
6.4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七、投标报价要求
7.1本次招标报价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7.2综合单价内容:
(1)工人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2)劳保统筹费用;(3)劳动保护费用;(4)除甲供材以外的材料费;(5)辅助材料费用;(6)低值易消耗品费用;(7)中小型机具费用;(8)管理费用;(9)各项保险费用;(10)临设维护保护费用;(11)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12)成品保护费用;(13)利润;(14)材料现场红线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竣工清理费、政策性文件;(15)施工措施费。
除上述工程内容外综合单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
1、人工费
(1)本工程建筑施工图纸范围内及《2016上海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子目内工作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砌筑工程、钢筋工程(包含植筋)以及混凝土工程(二次结构)、楼地面工程、天棚工程、墙面工程、屋面工程、其它零星工程等所需的全部人工费。除此以外,亦包含以下费用:含钢筋机械连接、焊接人工费、现场验收、清理自身需用的成型钢筋所需的费用、配筋、加工厂清理钢筋、工地现场卸车、场内运输费用,含模板制作安装所需人工费、含工完场清及竣工验收时的竣工清理费、含为实现质量目标及抢工要求所需的人工费等。
(2)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含全部甲供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场内卸车、二次搬运、码放、退料。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工程招标人集中将甲供材运至工程招标人的存放地点,工程劳务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由工程招标人存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费用(含人工及机械费),并将此部分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由于场地原因,更换存放地点、材料倒运、码放等费用计在二次搬运中,不再另行计取。
(3)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工程招标人的要求,完成的现场文明及CI形象(包括责任区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中需人工配合)所需的人工及工具等,含责任区内积水处理等发生的人工费;
(4)工程招标人、劳务投标人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5)承包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6)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工程招标人承担的人工费用;为保证工程招标人各施工节点(各细部施工节点附后)所投入的各项费用;
(7)外用电梯部位的外墙脚手架改拆所需的人工费用;
(8)包含墙面抹灰防开裂网(如挂金属网或铅丝网、满刮耐碱玻纤网格布及不同材质交接处的抗裂做法为耐碱玻纤网格布加抗裂砂浆抹灰等)的人工费用及材料费;
(9)包含抹灰后机电施工的二次开槽的修补洞口及封堵所需的人工费用;
(10)配合工程招标人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
(11)现场临时库房、室外施工电梯基础、砂浆罐基础及加工车间、垃圾站搭设、场内路面及垫层硬化等所发生的人工费;
(12)施工区域内材料区域内材料的码放、标识、清理所发生的人工费费用。
(13)超高费、样板间费用。
(14)工程承包人《现场材料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劳务投标人看护现场材料所发生的人工费;甲供材料的卸车、保管、退料费用。
(15)含工程招标人对劳务投标人人员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所发生的误工费用;
(16)劳务投标人由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项目正常施工运行的人工费等。
(17)施工材料、周转材料等与工程有关材料的卸车、码放、点数、标识牌,施工完成后材料退场过程中的清点,装车,办理移交手续的所有人工费。
(18)精装工程一次保洁费用。
2、材料
除工程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的材料均由劳务投标人提供。材料价中包括合同执行期间的材料变动风险费用。
A、墙面抹灰的综合单价中已包含防开裂网(如挂金属网或铅丝网、满刮耐碱玻纤网格布及不同材质交接处的抗裂做法为耐碱玻纤网格布加抗裂砂浆抹灰等)的费用,还包含混凝土墙面上的穿墙孔的封堵和处理墙面外露钢筋头的费用;抹灰单价不区分砼墙面和砌体墙面;楼梯滴水线及外窗台滴水线做法已包含在相应措施项的单价中,同时也包含抹灰后机电施工的二次开槽的修补洞口及封堵所需的材料费用。
B、楼地面、屋面的综合单价中已包含分隔缝的费用;楼梯楼地面做法中包含踏步护角的安装,材料由分包人提供;
C、二次结构部分涉及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中不包含支拆模板的费用,支拆模板费用单独计取。模板及加固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D、室外台阶和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其综合单价中也包含支拆模板的费用,盘扣、钢管扣件由承包人提供;
E、砌体中的预埋空调孔费用已包含在砌体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F、综合单价表中各分项所列做法为主要步骤,可能省略了一些次要步骤比如界面处理等,各单位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承诺没有因为未单列此步骤而存在漏报价项目。此分项综合单价被视为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从结构面到交工界面间的所有工序的价格,不存在任何漏报项。
G、砂浆地面、混凝土地面、地面找平层、地面找坡层、屋面找平层、屋面找坡层、防水保护层等实际施工厚度与清单描述厚度不一致时,结算时仅调整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H、墙面、顶棚腻子不因厚度而作单价调整;
J、天棚吊顶施工综合单价中应综合考虑各类天棚造型费用,结算时不应造型调整而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K、墙面局部压钢丝网及压网格布费用不单独计取,其费用在墙面抹灰(墙面粉刷石膏)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L、施工范围内包含的措施费用包含施工所需所有措施费用投入,无论本清单中是否明确的所有费用。
M、样板间材料费。
本工程甲供材为施工图纸量加定额损耗量(即消耗量)包死,超过部分由分包人负责,且此部分材料费将从承包人付给分包人的任何款项中随时扣除,同时承包人还需加收材料采购费、照管费用,采购费及照管费用为此材料价款的8%,材料未超出使用量,节约部分由承包方与分包方5:5分成。
分包人提供的材料,损耗由分包人自行控制。
进入报价的甲供材料的材料费及卸车及保管费用。
成品保护及文明施工等其它工作所需材料费用。
除工程材料外,为工程所需的其它如加工车间等所需材料,混凝土养护用材料、钢筋保护及除锈用材料、混凝土垫块等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3、中小型机械、机具费
(1)除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机械以外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等。
(2)除承包方提供机械(施工电梯、混凝土浇筑地泵)以外的为完成分包工程所需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包括布料杆、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样板间施工所需机械费用。
(3)墙面抹灰满刮防开裂网(如挂金属网或铅丝网、满刮耐碱玻纤网格布及不同材质交接处的抗裂做法为耐碱玻纤网格布加抗裂砂浆抹灰等)的机械费用,亦包含抹灰后机电施工的二次开槽的修补洞口及封堵所需的机械费用。
4、其它费用
(1)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2)劳务分包人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3)施工区域内材料区域内材料的码放、标识、清理费用。
(4)劳务分包人生活区临时设施的保护、维护费用。
(5)为配合防水专业施工分包商的施工所需提供的防水找平层及保护层(含保护砖墙的砌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护层铺贴)施工所需的人工及辅材、机械机具费用。
(6)自身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模板搭拆的全部费用。
(7)进场后,先做样板工程(此费用以含在分包人合同综合单价中),经业主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8)屋面工程(不含防水层)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9)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10)保险:劳务投标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投标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11)成品保护:工程劳务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所施工程的成品保护,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等,成品保护截止日期为工程劳务投标人向工程工程招标人移交工程的日期,由于工程劳务投标人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包含对第三方做成的)由工程劳务投标人自行承担。
(12)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工程招标人仅在施工现场提供办公用房的场地,在工地附近提供生活区宿舍场所,现场内不允许住宿;劳务投标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工程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所有人员统一服装、安全帽,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所有人员按总包要求办理床头卡;劳务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已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另外劳务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已包含其临建设施在工程招标人要求的情况下从现场拆除并场清的费用。
(13)配合楼宇交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14)因其它劳务投标人交叉施工和漏水等所有意外事件引起的返工费用。
(15)承包范围堆料场、维护搭设及日常清扫、维护。
(16)楼内各种防护搭拆及施工超高费。
(17)除工程招标人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投标人停、窝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别强调劳务投标人应提前预见到施工期间影响施工的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会议、中考、高考、体育比赛、现场检查、环保、限产、限电等,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组织人力、物力,工程招标人不会因上述政策因素给劳务投标人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8)非劳务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劳务投标人工人窝工。
(19)负责对现场及现场以外住宿区的管理及宿舍内的一切设施的配备管理的费用。
(20)劳务投标人应足够了解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人文、社会环境及交通状况,由此引起增加的各种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劳务投标人还已足够了解现场施工道路情况及本地雨季情况引起的误工、返工等费用,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不再单独计取。
(21)综合单价不因投标人施工的位置、施工难易程度的不同而做调整。
(22)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劳务工程工程招标人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23)劳务投标人合同价中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调试、验收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24)合同价中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合同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保险、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5)劳务投标人在已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26)劳务分包人应足够了解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人文、社会环境及交通状况,由此引起增加的各种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劳务分包人还已足够了解现场施工道路情况及本地雨季情况引起的误工、返工等费用,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
(27)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保险、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8)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标段的室外施工电梯布置对施工的影响,考虑盲点对施工增加的费用,工程承包人将不会就盲点给予任何补偿。
(29)综合单价中已考虑本标段内各栋楼型的差异,在此标段内工程承包人将不会就各个楼型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30)项目不因任何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停工、窝工给与费用补偿,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此费用。
7.3投标人通过对招标工程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2016上海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清单计价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中包括施工人工费、辅料费、机械费、材料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7.4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5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7.6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7.7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8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7.9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见附件5。
7.10投标人需执行公司及项以下要求:a、实测实量;b、样板引路。具体要求待进场后发放。
7.11投标人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7.12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确保每月发给农民工工资不少于上海市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3投标总价含税。
八、工程计价、计量及工程款支付
8.1工程计价
本工程计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以及相应取费进行结算,合同内没有相同清单项但有类似清单项,按照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内无如果没有相同清单项也没有类似清单项,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承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增项内容单价确认原则,按2016年《上海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价,具体如下:
A、人工费:2016年《上海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总用工工日数量×(合同固定综合工日单价元/工日),基价中其它人工费不计取。
B、辅助材料费:2016年《上海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定额所包含分包人实际使用的辅助材料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料;
C、机械费:按2016年《上海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所包含分包人实际使用的定额机械费,不含甲供机械;
有效洽商变更调整金额=A+B+C。
如本工程需要,承包人可以将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内任一未施工项目另行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反对,劳务承包人对分包人所下罚单无需由分包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商议,分包人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劳务承包人可直接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8.2工程计量
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仅为招标时的暂定工程量,具体结算时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按照如下规定计算:
8.2.1二次结构
1.墙体砌筑部分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墙体沉降后于顶部的斜砌部分不单独计算考虑,并入墙体体积中计算,同时突出墙体的墙垛等亦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但累计超过0.3㎡都要扣除。(特别注明:斜砌及墙体顶部发生的干硬性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墙体填缝,其体积并入墙体体积中计算,价差于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2.砌筑超高费用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
3.混凝土浇筑部分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但累计超过0.3㎡都要扣除。(预制混凝土构件亦同)
4.二次结构钢筋按照设计图示展开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不区分预制、现浇等其他混凝土构件类别,钢筋的连接及接头不再单独计取,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植筋个数按照我方出具的施工方案计算确定、屋面及楼地面的抗裂钢筋网片按照设计图示的施工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5.模板工程按照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模板不区分预制、现浇等其他混凝土构件类别。
6.模板超高费用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
7.砌体拆除部分按照拆除部分的实际体积计算,其中拆除的有效长度按照洞口的最大宽度计算,有效高度按照洞口的最大高度计算,但因拆除后的改建如顶部增加过梁、水平系梁等的施工修补、清理维护保护等为完成该项的所有工作不再单独办理签证二次计取等。
8.素混凝土构件的拆除按照实际拆除的体积计算,拆除后的完工清理、毛面修补维护保护不再单独办理签证二次计取等。
9.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拆除按照实际拆除的体积计算,包含钢筋的修剪截断整理在内,不再单独办理签证二次计取等。
10.室内门窗收口按照现场实际发生的延长米计算。
11.排水沟盖板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2.排水沟、集水坑护角按照设计现场实际安装,以延长米计算。
1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轻质复合隔墙(如有)按照设计图示装饰外围边线乘以安装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4.设备基础周边的预埋接地扁钢按照现场实际安装的根数计算。
15.设备基础的角钢封边按照安装的角钢理论质量计算。
16.屋面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其中水斗、弯头、及落水口都考虑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
17.变形缝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各种节点做法不再单独计算,综合在综合单价内。
8.2.3装修工程
1.整体面层的楼地面的基层(基层处理、基层抹灰、找平层、保护层等)、面层均按照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楼地面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独立柱及累计面积在0.3㎡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附墙柱、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等所占的面积,但也不增加增加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2.整块料面层的楼地面的基层(基层处理、基层抹灰、找平层、保护层等)、面层均按照实际施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楼地面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独立柱、附墙柱、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累计面积在0.3㎡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增加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
3.井、坑的底部和内壁抹灰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楼梯为整体面层的施工做法按照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踏步、踏脚板、中间休息平台、踢脚线、梯板侧面及堵头,同时包含在200mm以内的楼梯井宽,如楼梯净宽大于200mm者,不计算。楼梯与其他房间分界从楼梯梁的外侧划分,以内属于楼梯部分,以外部分属于其他房间。
5.楼梯为块料面层的施工做法(除块料面层外)按照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踏步、踏脚板、中间休息平台、踢脚线、梯板侧面及堵头,同时包含在200mm以内的楼梯井宽,如楼梯净宽大于200mm者,不计算。楼梯与其他房间分界从楼梯梁的外侧划分,以内属于楼梯部分,以外部分属于其他房间。块料面层按照实铺面积计算。
6.内墙面抹灰面积按照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扣除踢脚线、挂镜线、累计面积超过0.3m2的所有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不增加门窗洞口侧壁、顶面面积,垛的侧面面积并入内墙面抹灰,综合考虑墙体顶部斜砌而造成的墙体基层不同而造成的抹灰效益幅度差于综合单价内。抹灰长度按照设计图示净长计算,抹灰高度按照实际高度确定,房间内的独立柱、附墙柱和梁构件的凸出墙面的抹灰面积按照结构外围展开面积并入内墙面计算。有吊顶的房间内的墙面抹灰高度算至吊顶底面加100mm计算。
7.顶棚抹灰及面层装修按照主墙间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等所占的面积。
8.屋面混凝土面层按照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屋面的设备基础、累计面积超过0.3㎡的所有孔洞所占面积。
9.屋面砂浆找平层及基层做法按照设计图纸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屋面的设备基础、累计面积超过0.3㎡的所有孔洞所占面积。(特别注明:屋面设备基础及女儿墙转角处的抹灰需按照承包人现场要求,做成R型倒角抹灰等其他要求,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结算中不再单独计量)
10.踏步防滑条按照设计图示尺寸每踏踏步的横向长度两边扣减150mm以延长米计算。
11.出屋面的踏步,实体部分按照实际体积计算,装修抹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散水、坡道的基层处理如为素(灰)土夯实,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基层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面层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室外台阶的基层处理如为素(灰)土夯实,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基层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面层分台阶踏步和台阶面层分别计算,踏步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面层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其他未尽计算规则按照2016版上海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8.3甲供材料、机械
1.招标人提供室外施工电梯,其它所有机械机具费由投标人提供并包含于报价中。
2.二次结构及装修若使用混凝土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可租用招标人混凝土泵,但泵送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各个综合单价中。
3.实体工程的甲供材料均实行限额领料,即中标人领料数量=图纸工程量*(1+损耗率),超领部分乙方需如数退回,不能退回的,按照超领工程量*甲方采购价*(1+2.4%)从结算中扣除;用于非实体工程的甲供材,中标人退回数量=领料数量-领料数量*损耗率退回招标方甲方指定地点,损耗率见下表:
甲供材料、机械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材料名称 | 损耗率 | 备注 |
1 | 实体用 | 预拌混凝土 | 1% | |
2 | 实体用 | 钢筋原材 | 1% | |
3 | 实体用 | 地面及屋面用钢筋网片 | 1% | |
5 | 非实体用 | 支撑体系、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盘扣、钢管扣件 | 0% | |
6 | 非实体用 | 安全网 | 0% | |
7 | 非实体用 | 施工电梯 | 0% | |
8 | 非实体用 | 混凝土浇筑地泵 | 0% |
招标人仅提供上表中招标人供应物资,投标人供应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投标人供应物资表中材料,详见甲供材暂定价表,招标人认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有经验且与招标人有长期默契合作的单位,能充分理解以上辅材的范围,以上辅材单价均进入投标人的报价中。
8.4工程款支付
(1)每月15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全部完成且合格的部位统计报表(由甲方提供统一格式,若楼层结构施工不完整,不予确认完成量,直至全部完成方可确认)和工程进度款报告,以此作为月结算的依据,月度结算单须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 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甲方为招标方,乙方为中标方);所有清单项结算工程量为中标人施工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未施工完成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在当月不予结算,直到中标方 施工完成或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结算,因中标人施工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所有费用(中标方限期未整改完成,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整改,中标人无条件服从,不论费用多少,费用从中标人结算中扣除),由乙方全部 承担,招标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2)无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人工费从农民工专户中直接支付至工人银行卡中,分包方需无条件配合。过程按节点付款,依据业主支付节点及付款情况进行支付。每月15日办理结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
每月20日办理月度结算,次月支付至已办理月度结算总额的70%,春节支付至累计结算总额的80%,完成完工结算半年内支付至累计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质保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以上付款比例均包含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款项。(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分包人同意在工程总承包人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期支付,支付宽限期3个月,不计息。为充分体现与工程总承包人合作诚意,当业主拨款不及时,两个月内,工程分包人自愿集中本企业财力,物力,并且不影响工程进度。由于工程分包人不能满足工期,质量, 安全等要求时,总承包人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对已完工程量经验收达到上海市合格标准的按80%结算,并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招标人拨付工程款支付形式:
(3)乙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当月甲方对乙方各项罚款和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
(4)因乙方劳动力不足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使甲方不得不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甲方将按 完成该部分工程量的实际市场价格的1.5倍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并且保留对乙方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的索赔权利。
(5)乙方办理工程结算,以甲方生产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量要求的凭证才准予办理。
(6)零星用工:必须由甲方工长、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且零星用工必须周清月结,否则无效。
结算总额=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取费 +签证变更-扣款±其他款项
8.5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约定: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两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按照规定质保期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劳务分包人要负 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8.6、发票事宜
8.6.1分包必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甲方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分包自行承担。
8.6.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 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10%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分包方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8.7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现场工长、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劳务分包人受工程总承包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数量×22元/小时办理结算(此价格为税前)。结构劳务分包范围外施工中发生的洽商变更、零工用工必须周清月结,并纳入最终结算,逾期未报或延迟补报,则视为无效。
8.8工程保修: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该工程保修为两年,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工程承包人在劳务分包人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结清(无息)。
在工程保修期间,劳务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8.9对于有业主的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
8.10过程结算:对分包实行月结制度,结合实际工作零星用工部分每周办理签字手续,当月办理结算,周清月结,逾期不予办理。
8.11合同范围内不存在洽商变更。
8.12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九、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云筑网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十、开标须知
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集采
2、以下情况如有发生投标文件无效
2.1 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2 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2.3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2.5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2.6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8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十一、评标和中标须知
1、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 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办法详见云筑网。
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十二、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上海市及建筑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确保达到“上海市优质工程”,“白玉兰奖”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全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上海市标化工地、CI示范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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