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PACS系统维护与心电网络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7.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xmgl-hzcg-2021003
预算金额7.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352808125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6
公告正文
PACS系统维护与心电网络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PACS系统维护与心电网络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XMGL-HZCG-2021003

项目名称:PACS系统维护与心电网络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76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76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总金额(元)

备注

01包

PACS系统及医技预约系统维保服务

3年

244818.00元

02包

心电网络系统维保服务

3年

7282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6、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在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关联企业磋商,不接受外资企业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至 2021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

方式: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7、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地址:惠州市上排大岭路1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752-738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528081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52808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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