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沈阳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沈阳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3、工程概况:临空经济区项目位于沈阳浑南区。项目地块南临南四环道路,东侧临近沈阳保税区,北临创新二路,西侧紧靠华光科学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8085.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30.11平方米。项目整体分为两库房与一个技术用房—1#普货查验库、2#冷链查验库、3#查验技术用房。共计3个单体建筑;建筑外绿地率为18%;车位共18个,其中标准车位3个,无障碍车位1个,装卸车位14个。 本次招标的临空经济区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装车,倒运,外排,坡道施工,建筑垃圾混凝土渣料装车、外运,土方回填、夯实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工程施工重难点:本项目因工期紧张,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部分因素影响,也因此要求投标人在白天夜间需保证施工机械充足,必须满足现场排渣要求。本项目目前场地土质较为松软,机械设备可能难以直接进场,投标人需将进场前土方换填或者铺垫渣料等措施费用考虑到报价中。 二、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招标工程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装车,倒运,外排,坡道施工,建筑垃圾混凝土渣料装车、外运,土方回填、夯实、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2、计划工期:264天 3、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一次通过率100%的标准,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合格分包方名录中,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各种证照在有效期内。 2、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 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黑名单记录。 四、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招标人将向投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部分资料,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依据之一。投标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并在投标过程考虑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风险,招标人不再受理因地质条件而引起的任何索赔。同时还应充分了解工程目前已有进展及后续进展,从而合理考虑自身资源投入的周期,避免窝工、停工造成成本增加,招标人不再受理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五、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六、分包 本项工程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七、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8日9时00分前,将投标疑问书面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99083817@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已将标书疑问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疑问及电话通知后,于24小时内将答疑书电子版发送至所有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发送投标疑问时所用电子邮箱),(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传真、邮箱、短信、聊天平台等方式向招标人确认已获悉。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最晚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5小时 2、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单位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三号线十四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286980112676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沈河支行营业部 汇款凭证中需备注:土石方工程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基本账户、个人账户或现金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将无法通过且招标人将无法归还投标保证金,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返还执行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条款。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者。 (2)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3)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者。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6)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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