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EPS柜设备采购(第二次)
金额
389.2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0/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375
预算金额614万元
招标联系人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银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389.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100375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0117日—2020 120

项 目 名 称

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EPS柜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编号

100375

招 标 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3-67378960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23-63852038

标段(合同包名 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银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北刚强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汇韬电气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江苏银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389.297255

工商注册号

9132118258993171x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 话

023-67575878

招标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7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17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51772号文、渝发改交〔2016972号文、渝发改交函〔201797号文批准建设及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投资合作合同》、《EPC合同》约定,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41%,项目融资59%,项目业主为重庆轨道九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EPS柜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线路西起沙坪坝区,北至渝北区两路,线路大体呈"先由西向东,再往北的走向",是轨道交通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主要途径沙坪坝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起点位于沙坪坝区高滩岩,向北至沙坪坝,向东经小龙坎、土湾、红岩村至化龙桥片区,然后跨越嘉陵江进入江北区,经蚂蝗梁、观音桥、鲤鱼池、江北城、五里店、头塘、保税港后线路进入渝北区,途径石盘河、上湾路、服装城大道、宝桐路至线路终点回兴。线路全长约32.276km,其中地下线30.234km,高架线2.042km。共设24座车站,其中地下站22座,高架站2座。

全线设置台商工业园车辆段一座,设新桥停车场一座。全线不新建主变电所,利用六号线一期工程五红路主变电所为本工程供电,同时由环线周家院子主变电所提供备用电源。

本工程在江北城站设置35kV开关站一座,同时正线设17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7座降压变电所;新桥停车场、台商工业园车辆段分别设置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和1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

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614万元。

2.2 招标范围

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EPS柜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包装、保险、运输、装卸、仓储、指导安装、调试、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配合联调联试、配合试运行、配合试运营、并提供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以第五章“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为准。

2.3 供货数量:本次采购的设备数量为EPS86套。

2.4 计划供货时间:20201月——20206月(招标人有权调整供货期),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EPS柜设备采购项目施工所在地。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均不亏损;

3EPS柜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年平均销售额达到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不少于1个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场馆EPS柜供货业绩,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产品 CCC 认证。

4)蓄电池组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年平均销售额达到 1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2个及以上省、 市重点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蓄电池组供货业绩,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需对蓄电池组进行外购的,则须提供蓄电池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投标人需对EPS柜进行外购的,则须提供EPS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若代理商投标的,须同时具备EPS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和蓄电池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且与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2011611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最高投标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01161000分至20201161100分止,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的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48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378960

联系人: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一号楼25

联系人:杨女士刘女士

电 话:023-63600137 023-6385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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