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清摄像机 |
项目编号 |
无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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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联系人 |
黄雯 |
联系电话 |
028-81471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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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
监督电话 |
028-86406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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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
2022年11月N日至2022年11月N+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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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2年11月N+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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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N+5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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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及“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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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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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询价函” |
高清摄像机 |
台 |
1 |
1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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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知 |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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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高清摄像机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情况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更换二号楼第六会议室高清摄像机。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9,800元。
二、采购需求
材料及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1080P高清摄像机 |
1.拟接入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科达H900型),需要满足会议室现有视频终能控制摄像机云台,并支持终端遥控器通过摄像机反向控制会议终端。 10.供应商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台 |
现勘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现勘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 028-86406847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四、支付方式
1.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金额的100%。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而导致付款不能或付款时间延长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项目验收
1.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2.货物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本行业现行货物类质保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3.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使用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2次调换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货物,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合格证、交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材料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3日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采购文件约定履行交货义务。
7.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与采购人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科达H900型)做适配测试。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试运行7个工作日能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检测报告。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六、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
(二)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七、其他要求
(一)在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二)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采购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2倍,则成交供应商应当支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八、温馨提示: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等国家和社区相关要求,请前来我单位的供应商工作人员注意最新的疫情管控措施和要求,避免因健康码等原因无法现场递交相应资料的可能性,所有进入营区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本章节所有条款均做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清摄像机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单位名称
二○二二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高清摄像机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报价函
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支付、服务等要求,经研究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清摄像机采购项目的报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说明:1.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调试、运输、所有相关配件、保险、售后服务、管理费、利润、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2. “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 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针对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附件4:
承诺函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我公司作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清摄像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司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联合体报价。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6: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附件7:产品资料
附件8: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不限)
附件8:其它相关材料(格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