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清开发区高新公寓、B13加装智能电表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3.2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zzgk-063
预算金额263.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武清开发区高新公寓、B13 加装智能电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ZZGK-06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开发区高新公寓、B13 加装智能电表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3.29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高新公寓 1-13 号宿舍楼、14-16 号公建楼、创业总部基地 B13 号楼加装智能计量电表,同时对高新公寓区域的供电线路(运行年限较长)进行排查,以预防因为线路老化造成的安全隐患,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2、项目预算:263.29 万元。3、建设地点:武清开发区。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开发区高新公寓、B13 加装智能电表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清开发区高新公寓、B13 加装智能电表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或计量器具许可证(CMC)证书。注:证书上产品型号应与产品相对应或应涵盖本次采购产品;
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均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技术负责人 1 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2012】141 号文件、【2012】1091 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
文件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书。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 1 个月社保证明;
1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查询截图放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首先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3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9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发送至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汇款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 18 号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2-82190653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 无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3-08-30/10722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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