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望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数据行政复核项目
二、项目预算(含税):114万元(采用折扣率招标)
三、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多测合一”改革,加强对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保证测绘成果真实可靠,以满足各级行政审批需求,对望城区范围内测绘机构在“多测合一”平台上提供的测量成果进行数据复核。
四、项目范围
望城区范围内11个街镇的工程建设报批项目。
二、相关标准:
参考技术标准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主要参考技术标准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345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
《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
《城市测量规范》CJJ/T8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
《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B/T1008
《长沙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CJ002
《地下管线数据获取规程》GB/T35644
《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1:5001:10001:2000)》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技术规格:
从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平台提交的测绘成果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项目全数进行规范性检查(内业检查,平台自检),在规范性检查的基础上,每个测绘项目再抽取关键要素成果的20%进行外业核查。检查结果按省市考核要求及时提交到“多测合一”平台。数据复核内容包括一般性检查和合规性检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五、服务标准:
1.一般性检查
1.1程序合法性检查
测绘服务机构“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是否到位,各项签名是否齐全;
自检内容及流程是否完善。
1.2数据完整性检查
项目资料内容是否按要求分类;
项目成果要素是否齐全;
测量范围、内容及取舍标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合规性检查
2.1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测量
2.1.1数据质量检查
控制点采集及其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规划竣工图是否符合《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规定;
规划竣工定位比较图是否符合《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规定;
图面整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图示符号的使用是否准确;
图廓、文字注记是否齐全、准确;
竣工实测主要技术指标表、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表和建(构)筑物主要技术指标竣工测量成果表填写是否准确无误;
竣工地形图的入库数据是否按照《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1:5001:10001:2000)》要求提交;
规划竣工图的入库数据是否按照《长沙市规划工程数据标准》要求提交。
2.1.2外业检查
检查地形图上地貌、地物要素是否完整,对重要地形按规定比例实测检查;
按规定比例抽取建筑物角点、正负零标高、房顶标高、地下室净高等重要要素实测检查。
2.1.3绿地面积测量
2.1.3.1数据质量检查
控制点采集及其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所需计算的绿地面积是否准确,没有遗漏;
绿地面积计算表数据所填数据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绿地面积计算图上是否绘制齐全相应的用地红线、控制线及范围线等。
图廓整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1.3.2外业检查
现场核实计面的绿地地块数量有无遗漏,形状是否准确;
绿地分类是否正确。
2.1.4地下管线测量
2.1.4.1数据质量检查
控制点采集及其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管线数据采集是否相关规定要求;
管线图是否符合要求,图面是否清晰、注记无压盖、美观易读;
地下管线成果表所填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长沙市地下管线数据标准》相关规定;
地下综合管线测量的入库数据是否符合《长沙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管线成果使用说明叙述是否有条理,遗留问题是否做了恰当说明。
2.1.4.2外业检查
管线检查点应在测区内均匀分布、随机抽取,管线成果中各类型管线均应涉及,按规定比例抽取管线点进行实测检查;
检查时应复测管线检查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2.1.5建设用地复核测量
2.1.5.1数据质量检查
核实建设用地批准边界是否准确、有效;
核实用地复核范围是否存在拓扑错误;
核实用地复核用地范围内的各地块用地指标描述是否正确,与批准的是否一致;
核实建设项目竣工实测主要技术指标表填写是否与批准文件一致;
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表中涉及用地复核部分的项目是否填写无误;
核实建设项目竣工实测主要技术指标表、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表、用地复核竣工图是否按照技术规定编写。
2.1.5.2外业检查
核实建设用地复核用地范围的设立是否合理;
核实用地复核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现状是否与现场一致,相关信息描述是否与现场一致;
核实用地复核宗地界线涉及的附属物(如围墙等)的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核实用地复核的土地权属状况调查是否正确;
核实建设项目竣工实测主要技术指标表相关填写是否与现场一致;
核实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差异对照表中涉及用地复核部分的填写是否与现场一致。
2.2地籍测量
2.2.1数据质量检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填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无误;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界址点、界址线属性的设定是否正确、合理;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相邻单位与本单位是否完成签字盖章流程;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相关调查内容描述是否准确、合理;
宗地图的制作是否符合技术规定要求;
不动产测量报告中内容填写是否准确、无误;
地籍测量的入库数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2.2外业检查
土地权属状况调查是否与现场一致;
地籍要素测量是否完整,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地形要素、图形要素修测、补测等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是否与实地一致,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2.3规划放线
2.3.1数据质量检查
控制测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放线点位的设定是否正确、合理;
定位条件是否正确;
间距是否准确、合理;
放线回单制作是否符合技术规定要求。
2.2.2外业检查
放线结果是否与现场一致;
规划要素测量是否完整,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地形要素、图形要素修测、补测等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是否与实地一致,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二、编制成果要求
复核成果应包括复核质检报告纸质文件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电子质检报告为PDF格式,不可编辑。同时需按季度形成复核台账上报资规局。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2、结算方式:复核费用根据复核项目的测绘合同款总额*20%*中标折扣率按实结算,年度内复核费用不得超过38万元。每半年结算一次,中标人根据复核台帐核算复核费用并报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开具专用增值发票后三十日内,采购人根据专用增值发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年度考核: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合同期一年内未按时提交复核质检报告累计超过5次;
(2)合同期一年内出具的复核质检报告累计5次不合格;
(3)服务期间,因索拿卡要、违规违法等问题被测绘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投诉,经查属实的。
未出现以上情况,综合其他实际情况报局党组传签审批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4、本项目采用总价控制,按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书面结算。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安全意外事故、工伤事故、侵权责任、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纠纷,均由中标人妥处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其他说明
(1)中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核工作,切实保证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2)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4)中标人因工商营业执照或测绘资质证书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有关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进行变更。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完毕后产生的所有数据及成果,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切实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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