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仁济医院信息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维保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工作需要,我院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对仁济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维保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在整个过程中不允许对院内任何部门任何人许诺条件。供应商对采购事项及最终结果有疑问者应首先向医院信息中心有关人员询问和沟通。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仁济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维保项目。
二、 邀请采购供应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项目内容:
按照综合医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管理要求,保障仁济医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系统正常运转,包含门诊财务票据开具、出入院票据开具、票据对账、退票及院内各平台票据调用服务的使用。
四、单一来源理由:
我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维保项目是基于我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造项目合同”。原项目建设于2020年度,由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实现医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整体流程改造,主体完成门诊财务流程改造、出入院流程改造、对账流程改造、退费流程改造、院内平台及中心平台等5大模块的功能实现。由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一体化信息平台由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完成了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医院门诊财务系统、住院财务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电子申请系统以及门诊医生系统,使用至今,满足临床、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而且医疗收费发票应用情况涉及全院各类业务系统,需对医院现有系统应用情况和数据存储情况要有充分了解,同时需保证医院核心业务和数据的安全和稳定, 故希望我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维保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医院现运行的一体化基础信息平台厂商提供本次项目的技术服务。
五、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提出。
六、预算金额(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9万元。
七、开标所需携带材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要求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各项单价和总价,并注明相应项目的型号、数量。
2、资格证明文件:
1、
2、
2.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2、法定代表授权书;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5、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两年内类似项目的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照片等)。
4、项目实施人员基本情况、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5、服务方案:包括项目需求理解、项目进度安排、具体实施方案、服务内容等。
6、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承诺、质量保障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
7、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产品的保修期时间、保修内容、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培训等。
8、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材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要求:
1、投标时间:以电话回复通知为准。
2、相应资料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160号仁济医院东院6号楼601室。
3、相应资料递送要求:投标文件须当场递交,不接受快递投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68383762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仁济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维保项目。
二、 邀请采购供应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三、 项目内容:
按照综合医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管理要求,保障仁济医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系统正常运转,包含门诊财务票据开具、出入院票据开具、票据对账、退票及院内各平台票据调用服务的使用。
四、单一来源理由:
我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维保项目是基于我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造项目合同”。原项目建设于2020年度,由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实现医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整体流程改造,主体完成门诊财务流程改造、出入院流程改造、对账流程改造、退费流程改造、院内平台及中心平台等5大模块的功能实现。由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一体化信息平台由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完成了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医院门诊财务系统、住院财务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电子申请系统以及门诊医生系统,使用至今,满足临床、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而且医疗收费发票应用情况涉及全院各类业务系统,需对医院现有系统应用情况和数据存储情况要有充分了解,同时需保证医院核心业务和数据的安全和稳定, 故希望我院医疗收费电子发票维保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医院现运行的一体化基础信息平台厂商提供本次项目的技术服务。
五、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提出。
六、预算金额(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9万元。
七、开标所需携带材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要求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各项单价和总价,并注明相应项目的型号、数量。
2、资格证明文件:
1、
2、
2.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2、法定代表授权书;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5、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两年内类似项目的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照片等)。
4、项目实施人员基本情况、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5、服务方案:包括项目需求理解、项目进度安排、具体实施方案、服务内容等。
6、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承诺、质量保障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
7、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产品的保修期时间、保修内容、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培训等。
8、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材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要求:
1、投标时间:以电话回复通知为准。
2、相应资料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160号仁济医院东院6号楼601室。
3、相应资料递送要求:投标文件须当场递交,不接受快递投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6838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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