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全警示标志手册印刷谈判公告 (2023-JK12-F3055)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12-f3055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安全警示标志手册印刷

二、项目编号:2023-JK12-F3055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航空机务安全警示标识》手册2500本,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最高限价:12.5万元;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4.服务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09:00—12:00,13:00—17:00)。

(二)申领地点: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刘女士  邮箱:656855338 @qq.com 。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 年1月26日 9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1月26日 9时 30分。

(三)报价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1月26日 9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4 年1月26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三)联系人:史先生、刘女士    电话:18623973678、18738661557

(四)提交样品数量:1套

(五)提交样品要求:报价方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史先生、刘女士

   话:18623973678、18738661557

   址: 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胡女士  

     话:0376-6655190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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