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及改造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锦超0793-82687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及改造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设备零星维修及改造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一标段)

2.招标范围:

1)专用烟机设备维修及改造(包括卷包设备:ZB45ZB25ZJ17ZL29ZL26CYF17/YF17AYJ35DYB17BYF25YF26YF611AYP18BYF163CRM250S等;制丝设备:自动解包系统、激光除杂机、切片机、松散回潮机、薄板/气流烘丝机、喂料机、切梗/叶丝机、加香加料机、压梗机、贮柜、电子皮带秤、糖香料厨房、水分仪、一(二)次风选机等专用烟机设备维修及改造);

2)拟通过本次招标确定6名中标人,当合格投标人少于6家时,中标单位数量相应减少,招标人有权就本项目再次招标补充中标人至6家为止实际采购时,在入围服务商中通过库内比质比价方式最终确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服务商和价格(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价格最低者中选)。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4.项目估算金额:250万元。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具备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机生产企业或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以下简称“交易监管网”)的网上交易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备注: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供货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3217日至2023223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3.发售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号(可搜索项目号0747-2260SCCJX355/01),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5.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4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33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饶商总部基地817层。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投标告知:

1)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

2)投标单位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证明其参与投标。投标单位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证明其参与投标。

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本项目各方的人身安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限派一名授权代表,且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

4)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若投标文件或其他材料在邮寄过程中,不慎遗失、损毁、误投、提前启封等所有因选择邮寄投标文件而导致的一切结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官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上饶市广丰区迎宾大道6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5

人:应锦超、诸玲

联系电话:0793-826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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