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牌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二期)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牌经营权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长兴莱畅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长兴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牌经营权招标项目,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期分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第二期,纳入本期范围的广告牌共43块,每个广告牌为一个标段(即二期共43个标段),参与本期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进行承包金的填报,未填报价格的标段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均视为未参与该标段的投标,也不进入该标段的评标范围。43个标段的开、评标顺序按标段号依次进行。本期广告牌标段清单见招标文件。
2、承包期1年,自广告牌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如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好,考核情况好,招标人可决议续签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以下之一:广告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发布;媒体广告代理;展览服务、活动策划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含办公面积)和租赁发票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1人及以上在职员工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近半年(2019年5月~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缴费证明中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4、近3年(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同类型项目(涉及以下之一的均认可:广告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发布;媒体广告代理;展览服务、活动策划服务)且累计合同金额达到15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 1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双休日除外),持①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项目名称等联系资料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企业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在职员工社保证明、业绩合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1份),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镜水蓝庭9-1-202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18日14:00分,地点为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在2019年11月18日上午10:30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不接受现金等其它形式,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人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53289507
注:1、如报多个标段,可合并缴纳,但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所缴纳保证金对应的标段号,请便核对。
2、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莱畅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室
联 系 人: 吴 工 联系电话: 0572-6250311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