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亭路西(茶场路-青春路)、茶场路南(宁乡路-东亭路)部分段人非共板等道路工程及新建道路附属工程(不含绿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87.5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s-gc-gk-2024598
预算金额387.5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182256583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工13731910557
中标公司安徽国创建筑有限公司387.57万元
中标联系人左世萍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广德经开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荆汤路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横山南路华东家私城后二排

项目名称

东亭路西(茶场路-青春路)、茶场路南(宁乡路-东亭路)部分段人非共板等道路工程及新建道路附属工程(不含绿化)

项目编号

GDS-GC-GK-2024598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5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国创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誓节镇瑞祥花园3幢104商铺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柒万伍仟柒佰壹拾贰元肆角伍分(3875712.45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35分

项目负责人:左世萍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91908392、皖建安B(2020)021888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合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祠山街道亚夏汽车城B区02号楼105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肆仟肆佰捌拾壹元整(3864481.00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8分

项目负责人:王纯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81905802、皖建安B(2020)025383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广德宜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牌坊村周村13号老小学对面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玖仟零贰拾元伍角壹分(3869020.51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6分

项目负责人:孔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12123293、皖建安B(2022)039903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亳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单位因工程量清单报价税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取值,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联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工程量清单报价税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取值,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培旺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5日-2024年07月29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22565836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1373191055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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