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86.9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誉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 | |
项目编号 | E1500000701010784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东胜分平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05室) | |
公示期 |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3日 | |
发布媒介 |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
最高限价(元) | 2899998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郎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869200 | |
服务期/运维期 | 3年 | |
质量要求 | 符合发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系统维护运营服务要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MAC0JTL216)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成都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880000 | |
服务期/运维期 | 3年 | |
质量要求 | 符合发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系统维护运营服务要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61RYMF14)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昆山华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890000 | |
服务期/运维期 | 3年 | |
质量要求 | 符合发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系统维护运营服务要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520075470)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1、异议 (1)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工作时间内,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 号令)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的工作时间内提出,招标人依法进行异议答复。 2、投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