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长沙市望城区智慧环卫系统综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背景
伴随着近年来环卫市场化、科技化、精细化等管理创新的探索和推进,需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政策要求,促进环卫一体化融合趋势不断增强。
湖南省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要紧抓“市容环境”主线,展现城市管理担当,优化市容环境,突出安全、有序、便民,完善三个条例,完成八项指标,以城市管理精细化、人性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重点;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长沙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年)》,也对环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根据《长沙市全面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关于望城区“五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望城环卫工作实际,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针对辖区环境卫生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打造智能化、精细化、低能耗的望城智慧环卫系统的需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建设步伐,促进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提质增档。
综上所述,智慧环卫建设将极大提高环卫的环境承载力,有效驱动环卫管理模式调整。本项目对于加快创新望城区环卫工作模式,提高望城区城市环卫管理的时效和管理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和整合,稳步推进全区环卫品质大幅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设目标
本项目结合望城区实际情况及长沙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以望城区环卫业务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数据资源管理、污染防治、智能研判、智慧调度四个方面,梳理形成本期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即整合环卫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环卫作业要素的全覆盖式监管;构建环境污染智能化监测识别和预警机制,助力推动辖区环境卫生质量的有效改善;打造多维度自动化分析研判体系,为环卫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智囊支撑;联动多个业务平台形成共享互通、协同共治的一体化格局,形成 “全覆盖、全感知、全自动、全智能”的系统化管理机制,提升在线指挥及远程调度的效率,实现对环卫工作全流程的闭环管理,从而实现“一流环卫、智慧望城”的建设目标。
本期项目重点建设智慧环卫系统综合平台、环卫指挥调度中心以及视频监控设备等基础设施。其中智慧环卫系统综合平台建设内容包括驾驶舱大数据系统、预警指挥调度系统、作业绩效考评系统、片区路段考评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人员管理系统、清扫清洁管理系统、收运清运管理系统、结果巡检系统、垃圾中转站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案件办理系统、设施维护管理系统、耗品领用管理系统、应急处置管理系统、管理端APP系统、基础支持系统、平台接口系统等十八大功能模块的开发。指挥调度中心建设主要是在原环卫中心三楼会议室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并部署指挥大屏、监控坐席、调度台等配套设施,实现环卫作业数据的集中可视化展示。本次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充分复用望城区已有信息化资源,同时预留接口与望城区政务网、智慧城管、社会治理中心雷锋哨等第三方平台进行对接,最大化利旧避免资源浪费。
1、智慧环卫系统综合平台
定制开发智能化、精细化的望城区智慧环卫系统综合平台,实现环卫作业的实时监测、统一调度、综合评价、智能研判的闭环式一体化管理。包括驾驶舱大数据系统、预警指挥调度系统、作业绩效考评系统、片区路段考评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人员管理系统、清扫清洁管理系统、收运清运管理系统、结果巡检系统、垃圾中转站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案件办理系统、设施维护管理系统、耗品领用管理系统、应急处置管理系统、管理端APP系统、基础支持系统、平台接口系统等十八大子功能模块。
2、环卫指挥调度中心
智慧环卫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在环卫中心三楼,主要是对环卫相关要素进行实时监管,实现环卫作业的可视化现场调度、大数据展示与分析功能,方便实时调取相关数据、重要信息和预警提示,快速了解总体情况,实现科学的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内容包含:液晶监控大屏、精密空调、调音台、音响等配套设施以及现有场地升级改造等。
3、配套硬件设施
垃圾中转站监控终端:公共垃圾站智能终端设备包含红外高清摄像机、AI摄像机等。在垃圾中转站出入口安装高清摄像机设备及AI识别摄像机,实现远程监测作业环境、规范作业标准及流程,保证作业质量和效果,以便进行更加高效的清洁管理和卫生管理。
4、配套网络
望城区智慧环卫综合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需搭建配套网络系统来实现感知数据的传输,前端60座公共中转站点的视频监控设备采用运营商物联网卡进行无线传输,实现监控视频数据的稳定上传。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含一个月试运行时间),通过正式验收,完成项目整体交付。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保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交货时间和产品质量要求,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根据采购人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装方案,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直到设备正常使用运行、验收。
2.2.中标人负责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所有所需配套设施的供应、 安装、调试(包括所有费用)。
2.3.在完成安装、调试、检测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技术手册,提供中文版的技术资料 (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并提供不低于3次以上的现场技术培训。
3、★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成果及资料、软件平台等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产品为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2 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一年质保,一年质保期结束后需再提供两年运维服务,运维期内产生的设备更换、维修等费用另计。
1)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维)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系统维护、故障检修,以保证硬件设备和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因维修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3)一年质保期满后,两年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建设的设施设备、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在用各系统及其功能的正常运行,运维期内出现任何故障或者损坏,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若设备、易损件、易耗品等需要更换,则采购费用另计,由采购人按实际报价向区财政局进行申报拨款。
5、售后服务
5.1 硬件售后服务要求
1)每季度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巡检,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报告,巡检内容包括:设备外观完整情况、 设备供电、网络是否正常、显示器亮度是否正常、硬件系统功能是否正常工作等,并建立设备维 护记录。
2)免费更换由于原材料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部件;如果在规定时限内不能修复故 障,提供备用设备替换故障设备。
5.2 软件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应用系统从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内,为确保本项目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提供技术服务、升级服务并负责对运行中出现的软件故障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故障情况派遣技术人员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2)如对设备的软件有新的改进、增加新的功能或者为适应最新标准所形成的最新版本,均及时免费提供给采购人升级、使用。
5.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 (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该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 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整体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后正常使用壹年内(无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项目验收后正常使用第贰年内(无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 20%,项目验收后正常使用第叁年内(无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人所报总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应在项目确定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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