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泉市县道村沈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源口至王庄段)施工图设计-1.招标条件
金额
1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女士0578-71257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龙泉市县道村沈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源口至王庄段)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县道村沈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源口至王庄段)(下称“本项目”),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泉市县道村沈线公路(梧桐口至武溪)提升改造工程立项申请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9]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龙泉市县道村沈线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源口至王庄段)路线位于龙泉市道太乡源口村至沈村段。起点位于道太乡源口村,村沈线一期终点衔接,沿着龙松线右侧山坡展线,至紧水滩水库,建设大桥跨越至东岸,然后沿水库展线经上横、粗坑、杨舒岱、武溪等村至终点。项目路线总长约15km,大桥1座,全线共占用土地700亩,其中老路利用13亩。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条件允许路段路基宽7.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大桥1座。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50,小桥及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定值。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公路工程(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道设施、养护设施、绿化景观、水保、环保、道路照明等)、其他工程等的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图纸、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协助竣工图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3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按需提供)

(2)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3)配合期服务: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5)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如需参考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季女士,联系电话0578-7125770。

4.2招标文件将于2022年 月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4.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1)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2)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账号:2010 0001 5301 603

3)电汇方式提交: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账号:2010 0001 5301 603

行号:402343900144

(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保函(保单)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

(2)投标保证金退还按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3 招标人定于2022年 月 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 注意事项

根据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龙泉市外来人员必须按照龙泉市防疫规定执行;自即日起,所有市外来(返)龙人员必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所有进入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严格开展“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未按龙泉市防疫规定执行的,后果自负。如有新的疫情防控防疫通知,按最新通知执行。

9.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3日到2022年5月26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地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97号

邮 编:323700邮 编:323700

联系人:张女士联 系 人:季女士

电 话:0578-7763595电 话:0578-7125770

备案单位: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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