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外包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50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c20200524001
预算金额503.5万元
招标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招标联系人陈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欢024-22825609
中标公司上海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50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NJC20200524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00524001)
二、项目名称: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外包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3号31幢10楼1003室
中标(成交)金额:503.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外包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外包服务 | (一)人员需求: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3.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4.由中标人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众绎监控平台系统及前端安防设备联网知识、分行安全保卫制度规定、值班要求、保密业务,经沈阳分行安全保卫部和中标人共同组织考试合格,方可正式上岗。 (二)中标人提供的外包人员应自觉遵守采购人工作纪律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接受采购人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和内容,独立完成分行要求的工作任务,对工作期间发生的报警信息、可疑情况、突发事件及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众绎监控平台系统异常等应及时报告监控中心管理员或负责人,并按制度规定进行正确处置。采购人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视频监控操作类业务以外的管理工作,对外包人员按程序提交的事件报告等承担处置责任,中标人不得将外包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和责任推诿给采购人监控中心管理员。 (三)监控中心值班员工作地点在采购人各分行视频监控中心,365天24小时不间断坐班值守,至少保证两人时时在岗值守,每班在岗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因事(病)请假(含)的,由项目经理安排替岗人员或派驻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 (四)项目经理在省分行监控中心开展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省视频监控中心业务指导检查通报登记等工作,做到7*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及时到现场处理外包服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中标人及其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对采购人有关人员违规指令或违规行为,有义务拒绝、制止和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 (六)本项目具有高度的保密性: 1、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银行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及关于安全防范技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相关程序、安全规定,并对可能知晓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包括安全防范措施)负有永久的保密责任。供应商应制定安全、保密管理方案,与项目人员签订安全暨保密责任书和客户信息保护承诺书(由采购人制定),以落实保密责任。 2、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不得使用未经安全扫描的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拆卸监控中心设备及加装电子设备;不得在UPS电源上接入与中心机房无关的电源线、电气设备;不得擅自查询、修改、泄露监控资料、在机器上导入导出程序;不得擅自调整视频监控中心摄像头;不得擅自向无关人员介绍工作流程、软件版本、机器配置等情况,不得泄露所接触到的银行内部情况、中心相关信息。 (七 )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分行安全保卫部门工作,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工作要求、考试不合格、工作质量较差、屡次违规、严重违规和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后果、恶劣影响及导致发生案件、风险事件、事故的监控操作员和项目经理进行更换,中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视频监控操作类业务外包项目范围: 视频监控操作类业务外包内容主要包括视频监控中心24小时坐班值守、白班2人坐岗值班,夜班必须保证2人坐岗、视频监控巡查、报警信息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基础管理工作、众绎监控平台系统日常运维处理及新技术、新业务等。(本文中针对监控中心和未明确人员身份的要求均指外包服务人员。) |
合同中约定 | 沈阳分行视频监控中心服务人员10人,其中:1名项目经理、9名监控操作员,在沈阳分行监控中心上岗。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分行和采购人所辖二级分行视频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工作。 抚顺分行视频监控中心服务人员8人。 鞍山分行视频监控中心服务人员8人。 营口分行视频监控中心服务人员8人。 葫芦岛分行视频监控中心服务人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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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安、邓英琪、吴献、辛福成、刘颖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下浮20%,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72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6号
联系方式:陈经理024-31510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12 号华鹏商务大厦 809
联系方式:黄欢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电 话: 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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