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开展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
业务培训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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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君沐广告有限公司:50000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择定深圳市君沐广告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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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君沐广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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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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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标准和要求: 通过理论知识学习、现场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队业务能力,更好推动光明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二、服务人数:160人 三、培训内容: 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行政执法问题与对策、城市规划与管理等课程。 四、培训方式要求: (一)集中授课; (二)交流座谈; (三)现场参观学习。 五、培训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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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何瑛琳
联系电话: 29099203
公告日期:2023年9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