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央空调(ZJ-2261717)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3.9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2261717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大学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凯枫0571-89731841
中标公司杭州三锦空调工程有限公司2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J-2261717
二、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三锦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河北路83号711室
中标(成交)金额:23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低静压风管机 品牌(如有):日立 规格型号:RPI-100FSN6QLC 数量:10台 单价:5700.00元 |
以上报价为初始报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健华、毛祥根、袁熙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全过程代理费按下表的70%收取,采取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为:0.251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 称:浙江大学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联系人:赵老师 1360051764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
联系人:谢凯枫 0571-89731841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凯枫
电 话: 0571-89731841
附件下载:ZJ_2261717中央空调采购项目_7.13发布稿.docZJ_2261717中央空调采购项目_7.13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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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磋商须知8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采购编号:ZJ-226171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央空调
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13五、开启响应文件1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一、总则8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4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0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9九、签订合同18八、确定成交供应商18七、磋商程序14
五、报价文件部分格式46四、技术文件部分格式42三、商务文件部分格式30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29一、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28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4
2.项目名称:中央空调1.项目编号:ZJ-2261717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央空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5.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25.000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项目 | 1 | 25.0000 | 项 | 中央空调。详见磋商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标书发票开票资料(如邮件报名需附上报名费汇款单,单位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帐号:1202021209906782015。资料发至466740141@qq.com)。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7室)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公告期限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联系电话:13600517642联系人:赵老师1.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前附表质疑联系人:王麟;电话:0571-81061839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传真:0571-89731841联系电话:0571-89731841联系人:谢凯枫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中央空调项目 | ||||||
2 | 采购编号 | ZJ-2261717 | ||||||
3 | 预算 |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5.0000万元。 | ||||||
4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
5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6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 ||||||
7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对磋商保证金不作要求。 | ||||||
8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
9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 | ||||||
1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21日17 时00分前将问题传真至0571-81061837,同时发电子邮件至466740141@qq.com(仅为方便工作之用)。 | ||||||
1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室) | ||||||
12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见公告 | ||||||
13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见公告 | ||||||
14 | 磋商地点 | 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1室) | ||||||
15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约定 | ||||||
16 | 转包 | 未经采购人允许,本项目不得转包。 | ||||||
17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8 | 质疑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
19 | 投诉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 ||||||
20 | 注意事项 | 1.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8、19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
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计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100万(含)以内1.05%100万-500万部分0.77%注:依据上述费率,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费。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缴款账户:(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类 | 100万(含)以内 | 1.05% | 100万-500万部分 | 0.77%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类 | |||||||
100万(含)以内 | 1.05% | |||||||
100万-500万部分 | 0.77% | |||||||
22 | 公告发布媒体 | 浙江大学采购网。 | ||||||
23 | 其他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 ||||||
23 | 其他 | 本项目适用节能产品条款 | ||||||
24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
25 | 支持中小企业 | 一、说明1、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货物采购活动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标项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制造的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视作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 的扣除。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
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1.1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中央空调。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一、总则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3.采购项目概况2.3货物:磋商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提供的设备。2.2磋商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1采购人系浙江大学。采购人委托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定义
6.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磋商费用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7.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466740141@qq.com(电子邮件只作方便工作之用,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4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6.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磋商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磋商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1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
7.7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后,经采购人同意后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7.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磋商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磋商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磋商响应函。8.1商务文件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组成(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装订在一起,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具体如下:8.响应文件的组成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1.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5)资格证明材料:(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磋商将作无效标处理。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c.商业信誉: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8.2技术文件注:以上内容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8)与资信评分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如有)(6)供应商具有的其它荣誉及资信证书情况;(如有,须出具相关证书复印件)(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6)优惠条件: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5)售后服务方案(4)响应产品技术支持材料(3)原厂出厂配置表(2)货物配置清单(不含报价)(1)采购需求偏离表
(1)磋商响应报价一览表;8.3报价文件(单独密封)(10)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9)与资信技术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8)合同履约(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
8.4磋商货币(6)供应商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4)供应商、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在填写该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如有)(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2)报价明细表;
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请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总价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供应商优惠,采购人均不再另行支付。9.1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9.报价要求8.6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8.5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供应商如与磋商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及技术各项要求有偏离,应填写《商务(合同或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有好的建议,应填写《建议书》。本次磋商项目货币为人民币。
10.磋商保证金9.4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总价中。(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金额详见前附表。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采购人不承担此费用。(1)价格单列的内容,若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采用时,采购人可扣回相应费用。9.3其它需在报价中包含的因素:9.2供应商应针对不同的报价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方便合同结算。
12.1每份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12.响应文件的规定11.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之日后9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12.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印鉴。12.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12.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响应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建议胶装(卡纸或铜版纸作封面,不建议硬质纸板做封面),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类型:“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13.2外层封皮上应写明:13.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封装袋中,其中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在封装袋(箱)上标明“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字样,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2采购人因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4.1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拒绝接收。14.磋商截止时间13.3如果磋商响应文未密封的,不予接收。因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联系人: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名称:
16.磋商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响应文件。五、开启响应文件15.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2磋商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5.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磋商小组17.2未能出示上述文件或者证件的,磋商领导小组将拒绝与该供应商磋商。17.1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并出示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两个及以上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且又授权其代表参加磋商,则磋商工作将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为准。17.参加磋商人员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注:本项目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直接递交磋商小组审议,除最后报价外的其它报价均不进行公开唱标。
19.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9.磋商评审原则18.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8.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七、磋商程序19.6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装订要求而被拒绝的响应文件除外。19.5在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磋商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19.4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磋商供应商)。19.3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19.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磋商评审程序列。
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授权委托人与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的。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0.1初审包括资格条件、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将无效,不再进行后续磋商。如有下列情形的,初审不合格:20.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
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磋商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4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线告之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1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磋商活动。21.磋商
磋商小组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文件,应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4)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标“▲”的要求的;(2)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21.6在技术文件磋商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22.综合评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该标项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超过了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1.7在报价响应文件磋商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22.4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2.3技术商务评审因素2.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依据评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分。在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技术商务得分后,再拆封最后报价并对报价进行评分。22.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密封递交。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1 | 业绩、资信情况 | 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过同类多联机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0~4分 |
1 | 业绩、资信情况 | 投标人及制造商技术优势、信用等级证书、资质证书等对本项与实施的有利情况。 | 0~8分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货物技术响应情况及产品优越性 | 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得16分;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或缺漏的,每项扣2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 0~16分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货物技术响应情况及产品优越性 | 投标产品压缩机的综合性能:全直流变频压缩机与多联机空调品牌为同一品牌(采用代工OEM生产的按品牌不一致处理)的得5分,其余得1分(证明材料:a、采用进口压缩机的需海关报关单或中国电子口岸打印的报关单证明联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b、采用国产压缩机需提供室外机CQC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报告需体现压缩机铭牌页、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页)。 | 1~5分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货物技术响应情况及产品优越性 | 据所投设备提供的IPLV值酌情打分,本次所投型号产品8-16HP每个基本模块综合能效指标IPLV值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IPLV(C)平均值≥8.5的得5分,8.5>IPLV(C)平均值≥7.5的得2分,低于7.5的不得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上“产品备案信息公告”中各品牌本次投标产品的IPLV(C)值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0-5分 | 0-5分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货物技术响应情况及产品优越性 | 室外机通过时间,温度,压力等方面参数进行智能除霜得2分,底部防结霜技术得2分,没有则不得分。(提供产品样册及详细描述,否则不得分) | 0-4分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货物技术响应情况及产品优越性 | 室外机具有三级过冷技术得2分,具有二级过冷技术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可实现过冷度≥30℃得2分,可实现过冷度<30℃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产品样册及详细描述,否则不得分) | 0-4分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货物技术响应情况及产品优越性 | 投标产品多联机组具有抗风雪、防雷击、防逆风功能每拥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以样本描述为准)。 | 0-3分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货物技术响应情况及产品优越性 | 控制系统的先进性:温度控制精度可实现±0.5℃(含)内的得2分,大于±0.5℃且小于±1℃(含)内的得1分,大于±1℃的不得分。(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0-2分 | 0-2分 |
3 | 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年限 | 投标品牌制造商在中国有15年及以上生产制造多联机的历史得4分,10年及以上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0-4分 |
4 | 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特别是针对本项目特殊环境需要采取的安装技术和组织措施情况。 | 0~5分 |
5 | 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故障维护响应计划可实施性、合理性、对采购人及本项目的有利程度 | 售后服务方案的详细程度及优劣情况、故障维护响应的及时性及对采购人的有利程度。 | 0~5分 |
5 | 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故障维护响应计划可实施性、合理性、对采购人及本项目的有利程度 | 针对质保期内以及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措施、各项有利条件和承诺。 | 0~5分 |
23.4价格分的计算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2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最后报价22.5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5.确定成交供应商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即30%)×100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6.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签订合同九、签订合同2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6.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转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磋商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26.3拒签合同的责任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货款由需方负责支付,需要供方开具等额正规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国产设备及境内直接供货的进口设备:货到经安装调试,用户认定合格后,凭用户出具的安装调试报告支付90%货款(如供应商支付10%质量保证金,付全款。质保金在验收后无息退还);验收合格后凭用户出具的验收报告支付10%。二、付款方式①、不管是否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人民币报价直接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一)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5.0000万元,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且应在项目预算之内,不符合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一、投标报价
行号:103331004223账号:19042201040000014开户行:农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抬头:浙江大学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室内外机安装位置根据现场确定,安装费、辅助材料费、风管、机组吊装搬运费、运输费、安装费、室外机基础、旧设备拆除、垃圾清运、调试、水电费、零星辅材等费用(不含空调电源)由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可自行测算确定并列入报价,后期不会再增加任何费用。四、其他要求三、货物需求一览表二、服务要求:
质保期 | 2年 |
服务标准 | 1、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30天,质保期内因合同商品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2、质保期满后,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人工免费。合同商品出现故障后,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不超过12小时内做出响应,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合同商品到达后,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安装调试,培训服务,帮助采购人用户尽快熟悉使用。3、软件产品若为原厂商获得知识产权的合格产品,则必须提供由原厂商提供的知识产权证书,并授权浙江大学为最终用户。软件产品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维护,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免费提供人员技术培训和提供与软件使用相关的文档资料。 |
服务效率 | 成交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作出响应;需要在现场解决问题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 |
交付时间和地点 | 交付时间:详见前附表。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验收标准 |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商品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合同商品验收标准。采购人对合同商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合同商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合同商品,并负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成交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商品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成交,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3、如成交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成交供应商仍要对合同商品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4、验收费用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 |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 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商品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商品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技术资料:供货方提供产品样本、流路图、操作手册壹套。培训:1、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1次。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3、成交供应商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4、仪器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该系统,确保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用户实验室免费培训操作技术人员。5、仪器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提供培训中心, 免费培训用户的操作技术人员(两人次/两天/壹台) 。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1、安装地点:使用单位。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在7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磋商响应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3、安装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4、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商品的安装服务。5、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型式 | 数量 | 推荐品牌 |
设备安装清单 | ||||||
1 | VRV室内机 | 制冷量≥10kw,制热量≥11.2Kw,额定功率≤0.25kw,中档风量≥24m³/min,有线遥控 | 台 | 风管式 | 10 | 大金、日立、三菱电机 |
2 | VRV室内机 | 制冷量≥12.5kw,制热量≥14Kw,额定功率≤0.13kw,中档风量≥27.2m³/min,有线遥控 | 台 | 嵌入式 | 1 | 大金、日立、三菱电机 |
3 | VRV室外机 | 能效等级1级,制冷量≥107kw,制热量≥120kw,制冷功率≤29.8kw,制热功率≤30.3kw,外机风量≥560m³/min,噪声≤64dB(A) | 台 | 顶送风 | 1 | 大金、日立、三菱电机 |
4 | 线控器 | 个 | 11 | |||
5 | 辅助材料费 | 项 | 1 | |||
6 | 安装人工费 | 项 | 1 | |||
7 | 吊装搬运费 | 项 | 1 |
7.图纸另附6.▲本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做无效标处理5.▲空调设备的型式不能改变。4.▲空调设备的制冷量、制热量不允许负偏离,正偏离允许。3.采用变频压缩机,冷媒R410A2.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对外公布的产品样本(产品含技术参数宣传资料)。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协议(适用于国产设备)第四部分合同注:除磋商文件中所明确的技术规格和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品牌的产品参加响应,同时在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
一、配置清单及合同价格:采购机构:£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单号:档案编号:---需方签字人在审核技术协议与采购文件、供方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承诺相符后,发电子稿给采购机构确认。以下由采购机构填写---供方:需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三、技术性能指标约定的设备交付地点:不晚于年月日合同签订后自然日二、交货时间及地点:注:详细配置清单可附页
设备自验收合格后起保修年。相关服务承诺如下: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验收标准如下:(也可另附页)供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需方负责在日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条件及时间。如发现有重大的质量问题,双方均同意提请国家法定检测机构鉴定,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需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检测费用。(同时供方同意需方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方支付给需方货款总价%的赔偿金。)四、验收标准具体指标如下:(也可另附页)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协议内容除签字人签字、单位盖章、签署日期外,其余均应打印前输入,手写无效。协议内容如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供方书面相关承诺等不一致的,按有利于需方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七、协议生效货款由需方负责支付,需要供方开具等额正规发票,(1)国产设备及境内直接供货的进口设备:货到经安装调试,用户认定合格后,凭用户出具的安装调试报告支付90%货款(如供应商支付10%质量保证金,付全款。质保金在验收后无息退还);验收合格后凭用户出具的验收报告支付10%。六、保证金及货款:维修响应时间:小时以内,电话技术支持;若需上门维修,则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保修期后,供方继续为需方提供服务,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免人工费。供方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部件均无假冒伪劣产品,若发现全部退货或更换。保修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方需无条件免费为需方更换同型号产品。
需方: | 供方: | ||
签字: | 签字: | ||
日期: | 日期: |
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需方,应为院级单位,并盖院级公章2、需方签字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注:1、上表内容,请打印前输入完整,不要手写根据政府采购的要求,合同需要公示,此页请单独一页,以方便公示时删去。
双方信息 | |
需方签字人信息姓名:工号:手机:Email: | 供方签字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 |
需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工号或学号:手机:Email: | 供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 |
设备交付地点(送货前再确认,可经双方同意后变更至校内其他地址): | |
浙江大学 校区 楼 室 医院 楼 室 |
磋商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2.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自行编制。1.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照磋商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说明:
联系人:磋商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ZJ-2261717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项目(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中央空调项目浙江大学正本/副本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编号:ZJ-2261717(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磋商响应文件
(1)竞争性磋商初始报价单。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采购编号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致:磋商响应函附件1三、商务文件部分格式
(4)如果在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承诺及回复等)。(3)其磋商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2)磋商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1)磋商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据此函,授权委托人宣布同意如下:(2)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地址:邮编:(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5)磋商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供应商。
地址:单位名称:(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日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磋商供应商(盖章):特此证明。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同本项目磋商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磋商供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人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磋商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附件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正反面)日期: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2.磋商供应商若有好的建议可附建议书。注:1.若不填写或只填写“无”视作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商务(合同或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条款 | 备注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建议书附件4-1日期:
资格证明文件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日期:
单位名称 | 成立时间 | |||||
资质等级(如有) | 经营方式 | 企业性质 | ||||
注册资金 | 地 址 | |||||
经营范围 | ||||||
单位职工 | 人数 | 具有执业资格的管理人员人数 | ||||
单位职工 | ||||||
单位简介 |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投标须知8.1(5)条所述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承诺函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方(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62.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后。2.本项目所属行业见前附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6.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如本项目含有多个标的物,必须针对所有标的物进行说明,且制造商情况应与报价明细表上的品牌一致。只有当每个采购标的物都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视作中小企业投标。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后。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行业 | 中小徽型企业(或) | 中型企业(且) | 小型企业(且) | 微型企业(或) | ||||||||
行业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视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视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衣、林、牧、渔业 | 20000万元以F | 50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以下 |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 | 20人以下 | 300万元以下 | ||||
建筑业 | 80000万元以 | 80000万元以 | 6000万元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 | 300万元以下 | 300万元以下 | ||||
1批发业 | 2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万 | 20人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5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5人以下 | 1000万元以下 | ||||
零售业 | 300人以下 | 20000万元以 | 5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 10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 | 300人及以上 | 13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2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200万元以下 | ||||
仓储业 | 2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2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邮政业 | 10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住宿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餐饮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2000人以下 | 10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50万元以下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万元以下 | 10000万元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2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2000万元以 | ||||
物业管理 | 1000人以下 | 5000万元以 | 3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 | 100人以下 | 1500万元以下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2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8000万元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停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300人以下 | 1100人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人以下 | ||||||||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 | 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
本规定的中型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划型标准。 |
Y
四、技术文件部分格式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采购人:浙江大学采购需求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规格 | 是否偏离(提供说明)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
服务要求 | |||
技术要求 |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磋商响应风险。2.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低于招标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要求);1.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
原厂出厂配置表(附在响应文件中)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货物配置清单(不含报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 | 配置 | 产地 | 备注 |
4.如上述资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为准;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可被视为是无效的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资料应是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资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1.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证明其对技术指标的应答;说明:响应产品技术支持材料
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格式自拟)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格式自拟)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6.供应商可提供同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设备和服务。5.若对技术指标的应答无技术支持资料证明或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应答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技术评审,其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报价一览表附件1五、报价文件部分格式合同履约(格式自拟)
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 |
附件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注:“报价方式”以一次报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总报价中,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供应商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投标人(公章):注:此价格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投标总价,包含完成招标需求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
项目 | 内容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参考图片 |
合计 |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我单位承担。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其他: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日期:年月日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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