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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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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

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我校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遴选采购代理机构

二、 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遴选入库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遴选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代理组织实施,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咨询、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审、发布公告、配合解决质疑问题和拟制合同建议方案等。

3家

服务期为3年,采取1+1+1模式,即:合同每年一签,每个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度合同是否签订。最多合同可续约2次。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确定3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代理组织实施。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咨询、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审、发布公告、配合解决质疑问题和拟制合同建议方案等。

采购代理机构利用自有场地条件组织实施招标和评审工作。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属于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的代理机构(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代理机构备案信息查询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代理机构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我校2023年度合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取校内招标委员会评分选定方式。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项

计分方式

单项最高得分

开评标室办公设备

评分标准:投标人的开标室内同时配备至少(1)5台电脑、(2)至少1台打印机、(3)1台固定电话、(4)1台投影仪、(5)安装监控录音录像系统。

(1)满足5项要求的得7分;

(2)满足4项要求的得5分;

(3)满足3项要求的得3分;

(4)满足2项要求的得1分;

(5)满足1项要求的得0.5分;

(6)不满足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办公设备的发票或相关相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分

办公场所

评分标准:投标人在深圳市的办公场所进行评分:

办公场所、开标、评标室在200m²及以上的,且办公场所与开标、评标室分开独立,彼此不影响的得8分;

(1)投标人在深圳市的办公场所、开标、评标室在120m²(含)至200m²(不含),且办公场所与开标、评标室分开独立,彼此不影响的得5分;

(2)投标人在深圳市的办公场所、开标、评标室在80m²(含)至120m²(不含),且办公场所与开标、评标室分开独立,彼此不影响的得2分;

(3)投标人在深圳市的办公场所、开标、评标室在80m²以下,且办公场所与开标、评标室分开独立,彼此不影响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提供现场相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分

人员配备情况

评分标准:投标人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评分:

具有本科学历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

具有专科学历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

总分合计10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及开标日前6个月(2023年6月-11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10分

相关业绩

评审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学校类货物、工程、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相关业绩,每提供1项得9分,最高得45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作为佐证材料,(政府采购网站公示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同一单位的业绩只算一份有效业绩。

45分

服务方案

评审标准:对承接学校类代理业务具体服务方案是否可行、具体、明确、是否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进行评价:

具体工作措施、服务方案可行、具体、明确、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得15分;

具体工作措施、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基本具体、基本明确、且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和基本针对性得8分;

具体工作措施、服务方案较差可行、具体、明确、且较差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得2分;

不满足以上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15分

工作措施

评审标准:对承接学校类代理业务具体工作措施是否可行、具体、明确、是否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具体承接采购工作时工作程序、流程、人员分工等),在满足以上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具体工作措施可行、具体、明确、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得15分;

具体工作措施基本可行、基本具体、基本明确、且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和基本针对性得8分;

具体工作措施较差可行、具体、明确、且较差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得2分;

不满足以上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15分

五、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16时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书递交方式:福田区香蜜湖路3010号,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香蜜校区,苏老师,电话0755-83215667

(四)投标文件一正本,两副本,要求密封包装。

(五)投标文件应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拟);

3.投标人商事登记中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截图);

4.属于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的代理机构(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代理机构备案信息查询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可自拟)。

6. 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审材料。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苏老师

联系电话: 0755-83215667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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