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井冈山市]2辆执法执勤用车和2辆公务用车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4jx0801118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井冈山市]2辆执法执勤用车和2辆公务用车
- 【信息时间: 2024-03-21】
项目编号: | ZC24JX08011183 | |||||||
项目名称: | 2辆执法执勤用车和2辆公务用车 | |||||||
标的名称: | 赣D5776G,江铃牌轻型箱式货车(公务用车),强制报废日期2026年4月。,挂牌价9,054.00元 赣D5778G,江铃牌轻型自卸货车(公务用车),强制报废日期2027年7月。,挂牌价9,270.00元 赣D8090G,北京现代牌执法执勤用车,挂牌价4,500.00元 赣D55N58,北京现代牌执法执勤用车,挂牌价4,8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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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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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3月2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4月01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1、赣D8090G,北京现代牌BH7183MY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8月,年检至2024年8月。行驶里程约146600km。 2、赣D55N58,北京现代牌BH7183AY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8月,年检至2024年8月。行驶里程约218900km。 3、赣D5776G,江铃牌JX5046XXYXGA2型轻型箱式货车(公务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4月,行驶里程约72700km。年检至2023年10月,保险至2024年6月。强制报废日期2026年4月。 4、赣D5778G,江铃牌JX3043XSG2型轻型自卸货车(公务用车),购置日期:2012年7月,行驶里程约87300km。年检至2023年12月。保险至2024年8月。强制报废日期2027年7月。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行井冈山支行,账号:757180100100005987,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款后到交易中心(井冈山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 2、佣金的支付: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成交价款5%的佣金(低于1000元/辆的按1000元/辆支付)。 3、车辆移交: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和《成交确认书》缴纳车辆成交款,缴入账户(户名: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井冈山市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82026501000023974)。车辆移交时与产权单位签署《买受人提车承诺书》(范本附后)。备注:XX(车牌号)成交款。 4、车辆移交后,买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 | |||||||
|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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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2辆执法执勤用车和2辆公务用车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4月2日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以下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4JX08011183 二、竞价标的 1、赣D8090G,北京现代牌BH7183MY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8月,年检至2024年8月。行驶里程约146600km。 起始价:4500元,竞买保证金:900元。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2日9:00时。 2、赣D55N58,北京现代牌BH7183AY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8月,年检至2024年8月。行驶里程约218900km。 起始价:4800元,竞买保证金:960元。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2日9:20时。 3、赣D5776G,江铃牌JX5046XXYXGA2型轻型箱式货车(公务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4月,行驶里程约72700km。年检至2023年10月,保险至2024年6月。强制报废日期2026年4月。 起始价:9054元,竞买保证金:1800元。竞价时间:2024年4月2日9:40时。 4、赣D5778G,江铃牌JX3043XSG2型轻型自卸货车(公务用车),购置日期:2012年7月,行驶里程约87300km。年检至2023年12月。保险至2024年8月。强制报废日期2027年7月。 起始价:9270元,竞买保证金:1800元。竞价时间:2024年4月2日10:00时。 三、竞买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 四、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现场。 五、竞价资料的下载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所在辖区→吉安市→井冈山市。 六、本次拍卖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17:00时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7:00时止。 3、竞价时间:2024年4月2日9:00时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各标的)。 4、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不能重复注册)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登录系统后获取;银行账号:登录系统后获取)。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八、竞买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0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3、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行井冈山支行,账号:757180100100005987,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款后到交易中心(井冈山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 (2)佣金的支付: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成交价款5%的佣金(低于1000元/辆的按1000元/辆支付)。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车辆移交: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和《成交确认书》缴纳车辆成交款,缴入账户(户名: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井冈山市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82026501000023974)。 车辆移交时与产权单位签署《买受人提车承诺书》(范本附后)。备注:XX(车牌号)成交款。买受人提车之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负责。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中标人按规定付清款并过户完毕后,凭产权单位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5、拍卖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 3、执法执勤车梁先生:13970639190,公务用车廖先生:15979627170 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0796-6891019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2辆执法执勤用车和2辆公务用车网络竞价须知 一、竞价标的 1、赣D8090G,北京现代牌BH7183MY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8月,年检至2024年8月。行驶里程约146600km。 起始价:4500元,竞买保证金:900元。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2日9:00时。 2、赣D55N58,北京现代牌BH7183AY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8月,年检至2024年8月。行驶里程约218900km。 起始价:4800元,竞买保证金:960元。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2日9:20时。 3、赣D5776G,江铃牌JX5046XXYXGA2型轻型箱式货车(公务用车)。购置日期:2011年4月,行驶里程约72700km。年检至2023年10月,保险至2024年6月。强制报废日期2026年4月。 起始价:9054元,竞买保证金:1800元。竞价时间:2024年4月2日9:40时。 4、赣D5778G,江铃牌JX3043XSG2型轻型自卸货车(公务用车),购置日期:2012年7月,行驶里程约87300km。年检至2023年12月。保险至2024年8月。强制报废日期2027年7月。 起始价:9270元,竞买保证金:1800元。竞价时间:2024年4月2日10:00时。 二、网络竞价流程 1、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发送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0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本次拍卖标的不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四、本公司声明 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行井冈山支行,账号:757180100100005987,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款后到交易中心(井冈山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 3、佣金的支付: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成交价款5%的佣金(低于1000元/辆的按1000元/辆支付)。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车辆移交: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和《成交确认书》缴纳车辆成交款,缴入账户(户名: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井冈山市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82026501000023974)。车辆移交时与产权单位签署《买受人提车承诺书》(范本附后)。备注:XX(车牌号)成交款。买受人提车之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负责。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车辆过户由买受人办理,过户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但过户前的交通违章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 7、车辆移交后,买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如买受人超过此车辆过户期限,拍卖人及产权所有人不承担车辆违章,遗失、毁损责任。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单位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拍卖,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买受人提车承诺书(范本) 本人于2024年 月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过网络竞价,成功竞得:赣 车一辆,现已提取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对所竞得的车辆已作全面详细了解,同意按现状(含瑕疵)接受车辆。 二、在提取车辆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 三、提取车辆后所发生的丢失、损毁、事故、违章等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本人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可不退还本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本人承担每逾期一天按成交价款5%计算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已领取如下证照 确认签名 1 登记证书 本 2 行驶证书 本 3 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份 4 授权委托书 份 5 交强险保单 份 6 钥匙 把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时 分。 | |||||||
联系方式: |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 3、产权单位梁先生:13970639190 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0796-689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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