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三、用户需求
1.项目内容
(1)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项目清单分别对采购人在岗放射工作人员、新上岗及离岗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复查服务。需复查项目按项目单价另行计算。
体检项目范围及单项最高限价表:
(2)服务人数:在岗体检的放射工作人员预计为214名,新上岗及离岗人员预计为75名(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2.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检查的项目,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为不影响临床工作,采购人会不定时、分多批次安排人员进行体检。在采购人有3名或以上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体检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专车接送服务。
(3)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体检人员安排VIP待遇,免排队,全程有导医服务。整个体检过程(含路途花费时间)要求在半天以内(3-4小时)完成。
(4)对采购人所有的体检人员,成交供应商均应做到在其体检或复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采购人联系人;成交供应商应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含复查时间)1个月内将检查报告、总结报告等送达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检查报告须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以供采购人存档。
(5)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体检结果的个人隐私性保护工作,体检结果、报告直接交与采购人指定联系人,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体检结果。如遇体检结果异常需要复查相关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复查。
(6)若组织批量体检,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含复查时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告知、报告和通知等,送达用人单位、受检者及相关部门。
(7)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若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损失(本合同所述之损失是指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向第三方采购的费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追偿。
3.商务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实际体检项目金额及复查项目金额达到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
(2)服务地点:成交供应商体检机构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范以及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规定向采购人出具合格的体检报告(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按采购人需求由双方达成一致验收。
四、供应商资格
具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凭证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具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应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和真实性负责。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要求
(1)报价采用投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折扣率需报价小于或等于100%,不能为负数或零。报价包含所有体检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交通费、服务过程的一次性消耗品费用、检查仪器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如:某供应商的“折扣率=95.00%”,则成交供应商体检结算金额=∑体检项目单价最高限价×95.00%×参与该体检项目总人数。)
(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体检项目报出一个统一的折扣率,不允许不同体检项目报不同的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体检人数按照合同附件的单价进行结算,因复查产生的费用按合同附件所列复查项目单价收取;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体检费用结算清单(包括体检结果一览表与费用明细)和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后90日内一次性支付体检费用。
2.结算总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当实际体检人数及复查项目金额达到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并按限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进行结算。
3.所有请款都需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等额发票,若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提供发票义务,采购人也可顺延履行支付义务。
七、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八、询价时间(2023年12月8日)
提交密封报价单 9:40-9:55;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表 10:00。
九、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委托书
(含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凭证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十、报名、提交资料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9-28636192。
十一、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询价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自主采购项目的报名。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黑名单里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所有自主采购项目的报名。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东莞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2023.12.5
东莞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元) |
1 | 202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 1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三、用户需求
1.项目内容
(1)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项目清单分别对采购人在岗放射工作人员、新上岗及离岗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复查服务。需复查项目按项目单价另行计算。
体检项目范围及单项最高限价表:
在岗套餐 | |
必检项目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问诊、内外科、皮肤常规 | 25 |
视力 | 3.5 |
色觉 | 6 |
晶状体、玻璃体 | 14 |
眼底照相 | 70 |
眼前段照相 | 45 |
眼压检测 | 32 |
血常规 | 19 |
尿液分析 | 9 |
肝功能8项 | 40.4 |
肾功4项 | 23.7 |
甲功7项 | 372.8 |
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 | 240 |
心电图 | 26 |
甲状腺彩超 | 110 |
肝胆脾胰彩超 | 110 |
DR胸片(正位) | 50.6 |
图文报告 | 7 |
抽血费+材料费 | 7 |
合计:(元/人) | 1211 |
岗前、离岗套餐 | |
必检项目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问诊、内外科、皮肤常规 | 25 |
视力 | 3.5 |
色觉 | 6 |
晶状体、玻璃体 | 14 |
眼底照相 | 70 |
眼前段照相 | 45 |
眼压检测 | 32 |
血常规 | 19 |
尿液分析 | 9 |
肝功能8项 | 40.4 |
肾功4项 | 23.7 |
甲功7项 | 372.8 |
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 | 678.9 |
心电图 | 26 |
甲状腺彩超 | 110 |
肝胆脾胰彩超 | 110 |
DR胸片(正位) | 50.6 |
图文报告 | 7 |
抽血费+材料费 | 7 |
合计:(元/人) | 1649.9 |
(2)服务人数:在岗体检的放射工作人员预计为214名,新上岗及离岗人员预计为75名(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2.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检查的项目,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为不影响临床工作,采购人会不定时、分多批次安排人员进行体检。在采购人有3名或以上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体检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专车接送服务。
(3)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体检人员安排VIP待遇,免排队,全程有导医服务。整个体检过程(含路途花费时间)要求在半天以内(3-4小时)完成。
(4)对采购人所有的体检人员,成交供应商均应做到在其体检或复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采购人联系人;成交供应商应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含复查时间)1个月内将检查报告、总结报告等送达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检查报告须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以供采购人存档。
(5)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体检结果的个人隐私性保护工作,体检结果、报告直接交与采购人指定联系人,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体检结果。如遇体检结果异常需要复查相关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复查。
(6)若组织批量体检,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含复查时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告知、报告和通知等,送达用人单位、受检者及相关部门。
(7)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若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损失(本合同所述之损失是指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向第三方采购的费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追偿。
3.商务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实际体检项目金额及复查项目金额达到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
(2)服务地点:成交供应商体检机构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范以及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规定向采购人出具合格的体检报告(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按采购人需求由双方达成一致验收。
四、供应商资格
具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凭证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具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应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和真实性负责。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要求
(1)报价采用投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折扣率需报价小于或等于100%,不能为负数或零。报价包含所有体检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交通费、服务过程的一次性消耗品费用、检查仪器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如:某供应商的“折扣率=95.00%”,则成交供应商体检结算金额=∑体检项目单价最高限价×95.00%×参与该体检项目总人数。)
(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体检项目报出一个统一的折扣率,不允许不同体检项目报不同的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体检人数按照合同附件的单价进行结算,因复查产生的费用按合同附件所列复查项目单价收取;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体检费用结算清单(包括体检结果一览表与费用明细)和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后90日内一次性支付体检费用。
2.结算总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当实际体检人数及复查项目金额达到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并按限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进行结算。
3.所有请款都需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等额发票,若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提供发票义务,采购人也可顺延履行支付义务。
七、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八、询价时间(2023年12月8日)
提交密封报价单 9:40-9:55;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表 10:00。
九、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委托书
(含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凭证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十、报名、提交资料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9-28636192。
十一、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询价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自主采购项目的报名。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黑名单里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所有自主采购项目的报名。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东莞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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