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施救保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8.6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3242024000163
预算金额178.68万元
招标公司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1529821064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817-8101188
中标公司仪陇县首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78.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3242024000163
二、项目名称: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施救保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仪陇县首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 1,786,800.00元 | 96.0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仪陇县首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3119900 | 其他租赁服务 |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施救保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成交供应商违反管理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倩、雍安、李德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仪陇县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参考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本次代理服务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68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华丰村1社
联系方式:15298210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24号
联系方式:0817-810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98210641
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0日
相关附件:
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施救保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1324202400016320241230003)-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仪陇县首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pdf
评审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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