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实业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能源品牌视觉识别深化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9.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3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雅洁027-84668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能源品牌视觉识别深化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能源品牌视觉识别深化设计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能源品牌视觉识别深化设计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SYGS-2322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能源品牌视觉识别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便利店VI升级设计:卖场建筑外部及出入口标识广告系统;入口处视觉系统;卖场内部价格和促销指示系统;功能区域指示牌和警示牌;功能区域指示牌和警示牌;货架货柜功能性装饰;柱墙面的装饰;收银处视觉系统;办公区内部区域和功能指示;
(2)楚小逗IP设计:IP创作策略;IP原型设计;IP形象设计规范;IP形象衍生;IP应用(玩偶、潮服);
(3)咖啡品牌设计:VI基础(标志、标准字和品牌口号、辅助图形、辅助色彩);VI应用(开业基础应用);
(4)员工精神面貌和形象展示设计:服装(春秋款、夏季款、冬季款、四季通用配饰)。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193000.00元。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格的,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和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sy.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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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7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1633915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徐雅洁、柯英
联系方式: 027- 84668376、15927612626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承担过1项品牌设计项目业绩。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注:1、供应商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对以上(1)、(2)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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