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三)
招标公告
屠甸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对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标的地点:标的1 屠兴路112号;标的2 屠兴路114号;标的3 屠兴路118号;标的4 屠甸镇青云路61号。标的1、2、3每个标的建筑面积具为29平方米。标的4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
2、投标人条件及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一个法人实体或自然人至多报名一处标的。
3、招标地点店面限用于合法合规的普通商业用途、普通仓储用途或办公用途,不得经营餐饮、不得经营或存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商住混用,不得用于居住。中标后在租期内不可转租。
4、投标方法:本次招标按标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标的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贰年,每个标的底价具体详见附件一,报名后可领取。
5、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
下午1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报名地点:屠甸镇资产管理办(屠甸镇政府大楼405办公室)。
6、联系电话:屠甸镇招标办0573—89399220
屠甸镇资产管理办0573—89392296
桐乡市石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桐乡市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
屠甸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对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标的地点:标的1 屠兴路112号;标的2 屠兴路114号;标的3 屠兴路118号;标的4 屠甸镇青云路61号。标的1、2、3每个标的建筑面积具为29平方米。标的4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
2、投标人条件及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一个法人实体或自然人至多报名一处标的。
3、招标地点店面限用于合法合规的普通商业用途、普通仓储用途或办公用途,不得经营餐饮、不得经营或存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商住混用,不得用于居住。中标后在租期内不可转租。
4、投标方法:本次招标按标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标的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贰年,每个标的底价具体详见附件一,报名后可领取。
5、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
下午1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报名地点:屠甸镇资产管理办(屠甸镇政府大楼405办公室)。
6、联系电话:屠甸镇招标办0573—89399220
屠甸镇资产管理办0573—89392296
桐乡市石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桐乡市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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