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二季度新品麻醉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雅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艳17644038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5
公告正文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二季度新品麻醉科专用耗材 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的委托,就其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二季度新品麻醉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院内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采购需求
2.1采购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二季度新品麻醉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项目编号:HC-JLZB-2023-732
2.3交货期:接到订货通知后3天内
2.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号(详见2.6)。
2.5采购项目内容:二季度新品麻醉科专用耗材采购(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6采购范围:
标段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元)
是否阳采
是否提供样品
是否设备配套耗材
01
电子输注泵(脉冲泵,分娩泵)
 
150
 
1批
315



02
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套件加强型(无痛分娩包)
AS-E/S II
260

注:①本次采购的产品名称系根据医院初步调研了解,不同厂家生产的同效用产品名称与采购文件名称可能有区别,产品名称不全部相同,但其产品效用、性能与采购文件中产品要求一致也予以认可;②项目清单中规格为全规格的,由响应人自行列出规格型号,采购文件中产品需求表里所体现的规格与单价仅供参考,但同一类产品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所列单价。最终以成交单位所罗列的型号进行合同签订;③响应人对同一注册证下所有规格型号,应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所有规格型号的报价,并且分项报价表中的最高价格不得超过本次采购同一类产品的不同价格中的最高价。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追加分项报价表以外的规格型号。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近1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
3.3近三年(2020年至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针对本项目所采购的同型号产品。若代理商无类似项目业绩,可提供制造商的类似项目业绩。(同等三甲医院销售本产品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等。尽量提供本次采购项目产品在吉林大学第一、二、三医院或省内其他三甲医院的销售记录);
3.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3.6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法黑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
3.7保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不到响应产品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如处罚内容与销售产品无关,需要提供处罚相关说明文件,写明与销售产品无关且确保产品质量(加盖相关公司及经销商公章)。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9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0不存在与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成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11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响应产品必须包含在响应人的经营范围及许可范围内。
3.11.1响应产品非响应人所有或制造,提供制造商或经销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从制造商到响应人授权层级关系必须明确,逐级授权,且下一级授权日期及授权范围不得超过上一级授权有效范围。
3.11.2国产产品:响应人与制造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其间所有单位需提供相关相应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保证、授权书等);进口产品:视注册证上标明的代理机构等同于国产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从代理机构开始发起,若第一级授权未从代理机构发出的,需提供海外生产商给予第一级授权单位的原文授权。
3.11.3如响应产品为阳采平台采购的产品,需提供平台价格截图。
3.11.4提供响应产品检验报告,若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报关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3338559110@qq.com(邮件标题需标明购买xx项目xx包文件材料-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17644038811)进行确认收到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许可证或备案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1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息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响应人进行补充、修改,响应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响应人,代理机构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邮箱,响应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的电子版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采购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13:30分。
文件递交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教授楼53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13:30分。
谈判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教授楼530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在“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www.yanbianhospital.com)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联系地址: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人:崔雅晶
电  话:0433-2667710
 
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付艳
联系电话: 17644038811
联系地址: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丹宁胡同27号
采购监督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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