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徐州市口腔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396.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32
预算金额396.2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市口腔医院
招标联系人梁震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颖
中标公司上海森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9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32
二、项目名称:徐州市口腔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昊、龙廷波、刘红玲、陆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口腔医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口腔医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口腔医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口腔医院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口腔医院 总务科
联系电话:0516- 85866016
通讯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13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口腔医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130号
联系人:梁震
联系电话:0516- 8586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67019038 67019093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口腔医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口腔医院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67019038 670190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徐州市口腔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上海森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1310115MA1K3ATD1N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232号501、502室 | 437.55 | 396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徐州市口腔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即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昊、龙廷波、刘红玲、陆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口腔医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口腔医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口腔医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口腔医院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口腔医院 总务科
联系电话:0516- 85866016
通讯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13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口腔医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130号
联系人:梁震
联系电话:0516- 8586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67019038 67019093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口腔医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口腔医院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67019038 670190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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