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推荐=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推荐=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竞争性磋商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有7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增设本地市律师库,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补充,为三门峡地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 。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
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2.2磋商内容及范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一般诉讼法律服务和重大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内容及要求)。
对于一般诉讼法律事务,优先使用分配的常年法律顾问,如常年法律顾问不响应或无法满足需求的,再使用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
对于重大诉讼法律事务,由7家常年法律顾问和本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共同参与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3服务期限:12个月。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6入围单位数量:入围单位数量按照投标家数的50%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最高不超过3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律所依法成立3年以上或律师团队至少有1人执业5年以上,律所具备当地许可的执业资格,律所及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均年检(如有)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执业证书、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2律所在本地市具有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与长期稳定的办案团队。
(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租赁、购买等使用合法固定办公场所的合同、证明等并加盖公章)
3.2人员要求:
3.2.1律所专职律师人数10人(含)以上。
(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屏或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专职律师人数的证明材料)
3.2.2组建3人的律师团队,且至少包括一名合伙人,每一名律师团队成员执业年限或审判工作年限(可累计)均在2年以上(含),近三年均年检(如有)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
(提供团队成员执业证、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以及证明属于合伙人等证明材料)
3.2.3律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勤勉履职,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
律所承诺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更换律师团队成员;
律所承诺为达成采购人工作目标,可平时、周末、节假日加班、出差,报价已包括上述费用。
(提供加盖律所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年开始提供)。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裁判文书落款日期为准)律师团队成员为2个以上(含)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一法人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可视为不同机构)代理过主诉或被诉案件并胜诉,或担任过其法律顾问;
(代理案件的,应提供相关判决书扫描件或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判决书中显示的代理人应当为律师团队成员,担任法律顾问的,应提供法律顾问合同,以上均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 响应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响应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发布之后,对响应人及其负责人均应查询并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3.5.2 2020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及其负责人有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响应人及其负责人有无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罪;
应提供查询详细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发布之后,对响应人及其负责人均应查询并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3.5.3 响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保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响应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截至响应日,正在办理/代理的法律事务与中原银行集团(含分支机构与子公司)任一单位有利益冲突的;
截至响应日,本律所、主要合伙人及律师团队成员涉及尚未完结的重大法律纠纷或有不良执业记录的;
截至响应日,属于与已入库的7家常年法律顾问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总所、分所及其他分支机构。
(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 4 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10 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 机:132 6028 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有7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增设本地市律师库,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补充,为三门峡地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 。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
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2.2磋商内容及范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一般诉讼法律服务和重大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内容及要求)。
对于一般诉讼法律事务,优先使用分配的常年法律顾问,如常年法律顾问不响应或无法满足需求的,再使用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
对于重大诉讼法律事务,由7家常年法律顾问和本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共同参与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3服务期限:12个月。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6入围单位数量:入围单位数量按照投标家数的50%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最高不超过3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律所依法成立3年以上或律师团队至少有1人执业5年以上,律所具备当地许可的执业资格,律所及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均年检(如有)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执业证书、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2律所在本地市具有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与长期稳定的办案团队。
(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租赁、购买等使用合法固定办公场所的合同、证明等并加盖公章)
3.2人员要求:
3.2.1律所专职律师人数10人(含)以上。
(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屏或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专职律师人数的证明材料)
3.2.2组建3人的律师团队,且至少包括一名合伙人,每一名律师团队成员执业年限或审判工作年限(可累计)均在2年以上(含),近三年均年检(如有)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
(提供团队成员执业证、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以及证明属于合伙人等证明材料)
3.2.3律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勤勉履职,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
律所承诺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更换律师团队成员;
律所承诺为达成采购人工作目标,可平时、周末、节假日加班、出差,报价已包括上述费用。
(提供加盖律所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年开始提供)。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裁判文书落款日期为准)律师团队成员为2个以上(含)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一法人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可视为不同机构)代理过主诉或被诉案件并胜诉,或担任过其法律顾问;
(代理案件的,应提供相关判决书扫描件或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判决书中显示的代理人应当为律师团队成员,担任法律顾问的,应提供法律顾问合同,以上均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 响应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响应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发布之后,对响应人及其负责人均应查询并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3.5.2 2020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及其负责人有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响应人及其负责人有无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罪;
应提供查询详细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发布之后,对响应人及其负责人均应查询并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3.5.3 响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保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响应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截至响应日,正在办理/代理的法律事务与中原银行集团(含分支机构与子公司)任一单位有利益冲突的;
截至响应日,本律所、主要合伙人及律师团队成员涉及尚未完结的重大法律纠纷或有不良执业记录的;
截至响应日,属于与已入库的7家常年法律顾问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总所、分所及其他分支机构。
(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 4 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10 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 机:132 6028 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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