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新石村3、5、6、9、13、14、21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新都区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新石村3、5、6、9、13、14、21组97.87土地流转项目公告

受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新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新都区分公司拟公开交易一宗土地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标的),现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新石村3、5、6、9、13、14、21组97.87亩土地流转项目公告

委托方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新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坐落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新石村3、5、6、9、13、14、21组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面积

97.87亩

流转用途

粮油、蔬菜种植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挂牌价格

¥800元/亩/年

交易保证金

0元

1.标的介绍:该标的为97.87亩,该土地现状为耕地,有权证。

(注:标的面积以权证记载面积或成交实测面积为准,所涉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对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价款,项目意向受让方需先支付土地租金,再使用土地,出租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以签定合同为准

3.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项目意向受让方需从事粮油种植,不得将土地用于西瓜、草莓等大棚经济作物,不得用于果木种植、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经营。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项目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

6.项目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时提供一年内查询的个人征信记录或企业征信记录,无拖欠工资或租金等行为;

7.项目意向方受让方需要按照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规定,通过分级审查审核后确定;

8.受让方需服从甲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9.流出方依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

交易保证金支付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受让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受让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1、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2、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资源处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将划转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收取,(如租金按年有递增,成交总金额要包含增量,不含免租期)本次交易服务费直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之处另行缴纳。

4、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5)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报 名

1.挂牌时间:见项目详情披露;

2.报名时间:见项目详情披露;

3.网络竞价时间:见项目详情披露;

(报名成功后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内若只有一位意向受让方报名本项目则在报名时间结束后摘牌成交;

报名时间内若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本项目则开启网络竞价;

报名时间内若没有意向受让方报名本项目则报名时间顺延至挂牌结束时间。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需提供:

(1) 交易鉴证申请书,土地经营权交易鉴证办理申请书,承诺函,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受让方)。

(2)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表》;

(4) 《新都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准入审核意见书》(需村(社区)、镇乡、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并根据样本内容签署意见)

(5) 征信证明;

(6) 对转入标的的基本情况要求;

(7)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法人身份证明书;

(10) 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

(11) 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同意受让土地经营权的决议,决议中须包含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等内容(有效股东签字、加盖公章);

(12) 委托他人参加交易的,应规范填写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项目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

(14) 转让方及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自然人需提供:

(1)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表》;

(2) 交易鉴证申请书,土地经营权交易鉴证办理申请书,承诺函,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受让方)。

(3) 《新都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准入审核意见书》(需村(社区)、镇乡、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并根据样本内容签署意见)

(4) 征信证明;

(5) 对转入标的的基本情况要求;

(6)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委托他人参加交易的,应规范填写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转让方及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 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2) 意向受让方的网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3) 意向受让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竞价的

(4)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新都区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鉴证办理手续资料下载路径

https://zc.cdaee.com:18080/xindu/fgzc/list.html

竞价程序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重新挂牌)交易所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 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单次增价幅度:1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终止交易☑延期□交更交易 条件重新公告。

4、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基层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细则-产权交易-交易规则”(https://cq.cdaee.com:2002/#/trade/jygz)

其他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竞价前仔细阅读竞价全部文件,竞租人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交易行为的全部内容,相关文件请自行下载,阅知。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价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招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严格以现状交付。在竞价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交易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当自行核实流转土地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查。意向受让方报名后,视为其已对土地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土地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

4.交易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挂牌公告、交易方案、租赁合同)所涉内容有不一致的以经审查的招租方案(流转登记表))为准,有歧义的以流出方(权利人)书面解释为准。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68858805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6885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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