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2024-2026年度综合物业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卷烟厂2024-2026年度综合物业委托服务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2024-2026年度综合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新疆卷烟厂职工活动中心(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街122号)。
2.3 招标范围: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新疆卷烟厂职工活动中心(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街122号)综合物业委托服务,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职工活动中心物业服务;绿化维护服务;卷烟生产劳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8时至2024年7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获取支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1:00时,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人:廖超、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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