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平昭高速TJ2分部(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路建平昭高速TJ2分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木材(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TJ2分部起讫桩号K4+836~K23+715,线路全长18.879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m。主线路基长16.3km,设互通立交(枢纽)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
2.2招标内容
2.2.2 本次招标的木材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木材等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竹胶板 |
1830*915*15mm |
根 |
1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桥亭乡中交路建平昭高速TJ2分部指定地点 |
2025年1月 |
方木 |
200*200*2000mm |
根 |
500 |
||
圆木 |
100*1800mm |
根 |
600 |
||
方木 |
80*80*4000mm |
根 |
2000 |
上述表中材料非一次性供货即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到货地点等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由招标方另行通知,投标方须无条件遵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所需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及贸易商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具有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无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月26日 10时至 2024年12月31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月15日 10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