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夹浦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330522-04-01-798690
预算金额57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工0572-62959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572-602596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夹浦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夹浦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3-330522-04-01-798690 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长兴城乡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兴城乡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  5770  万元,建设规模:拟在夹浦镇集镇中心位置建设商务中心项目,包括商用办公、商铺、旅馆等内容,有效提高夹浦镇集镇环境品质、提升城镇商务功能。本项目净总用地面积94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2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775.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53.54平方米。本工程共建设两个单体建筑,主要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最大单跨跨度9.2米,其中:1#楼(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4408.4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2-5#楼(旅馆、商铺)地上建筑面积13366.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53.5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1层,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249号地块。
2.2招标范围:夹浦商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土建、水电安装及消防、桩基、电梯及室外道路、给排水及苗木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2.3施工总工期:365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承接过/☑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在16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规模等要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三项资料对项目规模或属性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  2023 年 1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 日上午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城乡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A座    地址: 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 
联 系 人: 董工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0572-6295963                             电    话: 0572-6025960
邮      箱:     /                                   邮    箱: 1211191898@qq.com  
监督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招标公告.pdf
3962995-74123-66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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